吐槽----新规范执行中冲突性
在新的标准中,医用织物-----把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的织物归为感染性织物,采取先消毒后清洗的原则------这个原则很无奈,污染器械都不需要先消毒后清洗,难道接触皮肤的织物高于需要灭菌的器械? 6.1.2感染性织物6.1.2.1洗涤消毒的原则应符合6.1.1.1〜6.1.1.5要求。(6.1.1.1应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6.1.2.2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首选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6.1.2.3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6.1.2.4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人洗涤设备内。6.1.2.5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6.1.2.6被朊病毒、气性坏疽、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或其他有明确规定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感染性织物,以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或定植患者使用后的感染性织物,若需重复使用应先消毒后洗涤。消 毒方法按附录A执行。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宜单独洗涤,那收集袋要另外标识颜色,不然怎么区分? 同样的疑惑。
有些患者就是痰培养出多重耐药菌,或尿标本培养出多重耐药菌,也需要先消后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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