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器械管理使用后必须洗消后带离吗?
本帖最后由 荷儿 于 2017-8-29 10:41 编辑外来器械使用后器械商拒绝复消,表示可以签字带离,请问遇上这种情况怎么办?让他签字带走吗? 拿规范来说事儿吧。举例: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规则,想闯红灯的司机表示可以签字去闯,可否??? 必须洗消后才可以带离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7-8-27 20:57
拿规范来说事儿吧。举例: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规则,想闯红灯的司机表示可以签字去闯,可否???
赞同老师的观点,{:1_17:} 根据新规范要求,必须洗消后方可带走,需协同院方解决。 跟着规范走,而不是跟着厂家意愿走 严格执行新规范,必须洗消后方可带离{:1_1:}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 严格执行新规范,必须洗消后方可带离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回答1 严格按规范实施,不能因为签字等违反。 了解了{:1_1:}{:1_1:}{:1_1:}{:1_1:}{:1_1:}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7-8-27 20:57
拿规范来说事儿吧。举例: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规则,想闯红灯的司机表示可以签字去闯,可否???
供应室说这样每份器械要洗消2次,供应室人员不足,落实不到位;还有要向厂家收2次洗消费用?谢谢!
严格执行新规范,必须洗消后方可带离!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解答!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7-8-27 20:57
拿规范来说事儿吧。举例: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规则,想闯红灯的司机表示可以签字去闯,可否???
老师的说法很生动形象,以后对不遵守规范者就这么说!{:1_17:} 用后的器械是被污染的,怎么能不洗消就带走呢?如有感染性疾病,严重违反规范不说,会造成环境的污染,感染的扩散。 按照我们的规定是必须的,不能由器械商说了算 ①从感控的角度讲,受到污染的可复用器械是不可以向外扩散的,必须经过无菌化处理,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不多言。
小声嘀咕一句,倘若真的未经处理放行了,万一出了感染事件的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供应商的签字是抵不过法律规定的(规范具有法律效力),吃不了兜着走的恐怕是消毒供应部门了。
②从质量控制的角度而言,虽然客户(在这里是外来器械提供者)不检验你的产品,但产品是医院出来的,其质量需要医院来控制并保证的。质量在某方面不作要求,并不意味着在这方面具有完全免责的权利。
③从业务关系来讲,医院是用户,外来器械商是供应商。外来器械商要听从医院的要求。
④器械不愿意清洗的目的是为了节省时间,加快租赁器械的流转率。而医院的目的是“安全且低成本使用、安全地归还”。
必须消毒后带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