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算医疗废物吗?
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算医疗废物还有生活废物?应该如何分类投放 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废 老师您好,这个问题恰好在上一期“跟着问题学规范”活动中有提及哦!发给您参考!“带着问题学规范”系列活动——第十三期
http://bbs.sific.com.cn/thread-196480-1-1.html
(出处: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2004〕338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卫医便〔2004〕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03〕2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卫生部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四日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需单独收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需单独收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不属于医疗废物,但我们没有上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小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需单独收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这个问题不用再纠结了,未被污染就不是医疗废物。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问,提问之前可以搜搜论坛的相关内容啊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青霉素小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需单独收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不属于医废,单独收集,谢谢老师的分享。 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不属于医疗垃圾。 不属于医疗废物。 不属于医疗废弃物,但要单独收集处理 未被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 使用后的青霉素小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不算医疗废物。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 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但需单独收集,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需要签订回收合同!问题是现在这样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不多,不愿意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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