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手术部(室)医院感染控制原则、环境控制、人员管理要求、无菌技术操作管理、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仪器设备管理、物品管理、手术器械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卫生学监测与调查。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其他设置手术部(室)的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
GB/T 14295 空气过滤器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908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19193-200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T 0469 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YY/T 0506.2-2009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第2部分:性能要求和性能水平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手术部(室)operating suite
由手术间及其辅助用房组成,集中承担医院手术患者服务的独立部门。
3.2
手术间 operating room
对患者实施手术操作的房间。
3.2.1
洁净手术间 clean operating room
设置空气净化系统,达到GB 50333要求的手术间。
3.2.2
隔离手术间isolated operating room
实施污染手术或为传染性、感染性疾病患者手术的房间。
3.2.3
负压手术间 negative-pressure operating room
设独立空气净化系统,室内空气静压低于相邻相通环境空气静压,实施空气或呼吸道传播性疾病手术的房间。
3.2.4
普通手术间 general operating room
未设置空气净化系统,室内空气采用其它清洁消毒方法,卫生指标应达到我国GB 15982要求的房间。
3.3
限制区 restricted area
为维持手术区域较高的环境卫生洁净程度,对人流、物流的进入进行严格限制的区域,包括手术间、刷手区和无菌物品存放间等。
3.4
半限制区 semi-restricted area
为维持手术区域一定的环境卫生洁净程度,对人流、物流进行限制的区域,包括术前准备间、器械间和麻醉恢复间。
3.5
非限制区 non-restricted area
无特殊洁净度要求的工作区域,包括办公区、休息区、更衣区和患者准备区(间)。
3.6
空气过滤器 air filter
以机械阻挡、阻隔(如网、孔)方式将空气中的微粒截留在滤料上的装置。
3.7
粗效空气过滤器 roughing air filter
按GB/T 14295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2um微粒1次通过的计数效率≥50%的过滤器。
3.8
中效空气过滤器 medium efficiency air filter
按GB/T 14295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0.5um微粒的1次通过的计数效率<70%的过滤器。
3.9
高中效空气过滤器 high efficiency air filter
按GB/T 14295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0.5um微粒,70%≤计数效率<95%的过滤器。
3.10
亚高效空气过滤器 sub-HEPA(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
按GB/T 14295规定的方法检验,对粒径≥0.5um微粒,95%≤计数效率<99.9%的过滤器。
3.11
高效空气过滤器high efficiency air filter
按GB/T 13554规定的方法检验,额定通风量下,钠焰法效率在99.9%~99.999%,初阻力在190Pa~250 Pa之间的过滤器。
3.12
外科洗手 surgical handwashing
手术人员用肥皂(皂液)在流动水下借助毛刷或双手相互揉搓去除手部及手臂皮肤污垢和大部分暂居菌的过程。
3.13
外科手消毒剂 surgical hand antiseptic agent
用于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常居菌和清除暂居菌的消毒剂,包括冲洗型和免冲洗型。
3.14
空气洁净度 air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和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微粒的允许数量。
3.15
刷手服 pre-operative scrub
外科手术前进行外科洗手时所穿着的专用洁净服装。
3.16
手术衣 surgical attire
进行外科手术时医务人员所穿着的专用无菌服装,其性能要求应符合YY/T 0506.2-2009的规定。
3.17
个人防护设备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PPE
医务人员用于保护自身免受患者血液、体液或组织暴露所致感染风险的专用服装或设备,包括手套、口罩、防水围裙、防水袖套、面罩、眼罩和具备换气装置的个人防护装置。
3.18
皮肤准备 hair removal
手术前对患者皮肤进行清洁、消毒或使用专用工具去除手术区毛发的过程。
4.医院感染控制原则
4.1医院手术部(室)应集中设置和管理。
4.2 医院应建立手术部(室)预防医院感染基本制度,具体见附录A。
4.3手术部(室)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满足污染控制的要求。
4.4有条件的医院可设隔离手术间或负压手术间。
4.5根据手术部(室)洁净等级与感染的风险合理安排手术的区域与台次。
4.6对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或确诊携带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等多重耐药菌(MDROs)的患者施行手术前,临床科室应通知手术部(室)做好相应的隔离准备。
4. 7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关节置换和器官移植等手术宜在Ⅰ级洁净手术间进行。
4. 8 手术部(室)的建设应纳入医院建设规划,使之与本单位的建设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手术部(室)的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5.环境控制
5.1 建筑与布局要求
5.1.1 手术部(室)应独立成区,与临床手术科室相邻,与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血库等部门间路径便捷;出入路线应符合洁污分开、医患分开的原则。
5.1.2 根据医院感染控制要求,手术部(室)应分为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非限制区。
5.1.3 医院应根据规模、性质、任务需求,设置普通手术间或(和)洁净手术间。
5.1.4 每个手术间应只设1张手术床,净使用面积应≥30m2。
5.1.5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术前准备间。
5.1.6 手术间的电脑终端宜使用触摸屏。
5.1.7刷手区域(间)应至少容纳3名医护人员同时刷手。
5.1.8刷手池安置在便于手部、手臂清洁的高度,边缘应距地面高1m,并设有内缘。在刷手池侧面应设置检修门。
5.1.9水龙头应为非触摸式,推荐长度为250mm,并在适宜的位置安置外科手消毒剂、指甲刷和壁挂式的纸巾架等设施。
5.1.10配备外科洗手设施,应符合WS/T 313要求。
5.1.11应配备维持围手术期患者体温的基本设备与物品。
5.1.12应设污物处理与暂存间以满足污染器具如引流瓶、污物桶的处理及手术后大量废物的暂时存放。
5.1.13 普通手术间要求如下:
a)墙面应平整,应采用防潮、防霉、不积尘、不产尘、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墙面与地面成一整体,踢脚与地面交界的阴角应做成R≥30mm的圆角,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应成小圆角;
b)地面应平整、防水,采用耐磨、耐腐蚀、易清洁、浅色材料,不应有开放的地漏;
c)吊顶不应采用多缝的石膏板;
d)门窗密闭性好。
5.1.14 洁净手术间的建筑设施应符合GB 50333要求。
5.1.15隔离手术间(或负压手术间)宜在手术部(室)的一端,自成区域,并设缓冲间。
5.1.16非净化的隔离手术间无法进行有效通风换气时,可根据需要安装合法、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
5.2 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5.2.1 应采取湿式清洁消毒方法。
5.2.2 清洁消毒用品应选择不易掉纤维的织物,不同区域应分开使用,并有明确标识,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存放。
5.2.3 每天清晨应对所有手术间环境进行清洁。
5.2.4 手术间所有物体表面,如无影灯、麻醉机、输液架、器械车、地面、手术床等宜用清水擦拭,并至少于手术开始前30min完成。
5.2.5 手术中尽量避免血液、体液污染手术台周边物体表面、地面及设备,发生可见污染或疑似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5.2.6 每台手术后应对手术台及周边至少1m~1.5m范围的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5.2.7 全天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间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如无影灯、麻醉机、输液架、器械车、地面等用清水擦拭,之后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5.2.8 每周应对手术间进行全面的清洁与消毒,如回风口、门窗、柜内、墙壁、污物桶、无影灯、麻醉机、输液架、器械车、地面等用清水擦拭,之后采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手术部(室)的清洁与消毒基本要求具体见附录B。
5.2.9 克雅病、气性坏疽、呼吸道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性疾病患者手术结束后,参照GB 19193-2003要求进行终末消毒,普通手术间消毒后通风时间≥30min;洁净手术间自净时间≥30min。
5.3 空气污染控制
5.3.1 手术进行中手术间的门应保持关闭。
5.3.2 有外窗的普通手术间每天手术结束后,可采用自然通风换气,通风后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也可采用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装置。
5.3.3 普通手术间空调系统的新风口与回风口应采取防止管道污染的有效措施。
5.3.4 洁净手术部(室)各功能区域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独立设置。
5.3.5 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回风口应设低阻中效或中效以上过滤设备。
5.3.6 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应有阻漏功能,实现零泄漏。
5.3.7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末端装置不应使用非阻隔式净化装置。
5.3.8 负压手术间应采用独立空气净化系统,新风口和排风口间距离不少于10m,应采用零泄漏负压高效的排风设备。
5.3.9 负压手术间内宜配备专门控制、收集、过滤、排放气溶胶和外科烟雾的装置。
5.3.10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日常管理,符合以下要求:
a)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b)空气处理机组的普通送风口应每月检查、清洁。当送风末端出风面被污损时应及时更换;
c)当测压孔或微压计显示的压差达到需更换的设定参数时,应更换过滤器;
d)粗效滤网至少每周清洗1次并无肉眼可见的毛絮等附着物;
e)每天术前应记录洁净手术间的静压差、温度、湿度;
f)应于每天第1台手术前30min正常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环境参数应达到GB 50333要求;
g)连台手术按5.2.6的要求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间隔时间:Ⅰ级手术≥10min,Ⅱ、Ⅲ级手术≥20min,Ⅳ级手术≥30min;
h)全天手术结束并进行清洁消毒后,空气净化系统需继续运行30min;
i)空气净化装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按生产厂家的说明进行维护并定期更换,污染后及时更换;
j)负压手术间使用后空气净化的处理见附录C。
6.人员管理要求
6.1 人员管理要求
6.1.1 手术部(室)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1.2 医护人员、工勤人员应定期接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6.1.3 应限制与手术无关人员及外来医疗器械厂商人员上台,并应限制其随意出入手术间;进入限制区的非手术人员应按照人员流动路线要求,在限制范围内活动。
6.1.4在满足手术基本需要的情况下应控制手术间人数。
6.1.5 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感染性腹泻、皮肤疖肿、皮肤渗出性损伤等感染期的医务人员不应进入手术部(室)的限制区。
6.1.6 参加手术人员在实施手术前应做好个人的清洁。
6.1.7 手术中应避免人员频繁走动和随意出入手术间。
6.1.8 每个巡回护士同一时间宜只负责1台手术的配合。
6.1.9 观摩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a)观摩人员及临时需要进入限制区的人员应在获得手术部(室)管理者批准后由接待人员引导进入,不应互串手术间;
b)每个手术间不应超过3个观摩人员,观摩人员与术者距离应在30cm以上,脚凳高度不应超过50cm。
6.2 人员的着装要求
6.2.1 工作人员进入手术部(室),应先进行手卫生,再更换手术部(室)专用刷手服、鞋帽、外科医用口罩等;使用后及时更换,若使用布帽应每日清洁。
6.2.2 参与手术人员更衣前应摘除耳环、戒指、手镯等饰物,不应化妆。
6.2.3 刷手服上衣应系入裤装内,手术帽应遮盖全部头发及发际,口罩应完全遮住口鼻。
6.2.4不宜二次更鞋,不宜穿着手术裙。
6.2.5离开手术部(室)时应将手术衣、刷手服、鞋帽、口罩脱下并置于指定位置。
6.2.6手术部(室)人员临时外出时需更换鞋和外出衣。
6.2.7手室部(室)的刷手服、手术衣不应在非手术科室使用。
6.2.8 刷手服、手术衣面料应舒适、透气、防渗透、薄厚适中、纤维不易脱落、不起静电;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或灭菌。
6.2.9专用鞋应能遮盖足面,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清洁或消毒,遇污染及时更换。
6.3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
6.3.1 手术部(室)应配备具有防止血液、体液渗透、喷溅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镜、面罩及全遮盖式手术帽等,并符合YY/T 0506.2-2009的要求。
6.3.2 手术人员使用的外科医用口罩,应符合YY/T 0469的要求。进行空气传播性疾病患者的手术,如开放性肺结核或产生气溶胶及大量烟雾的手术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并符合GB 19083的要求。
6.3.3 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及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6.3.4 医务人员参加传染病人手术后或刷手服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沐浴并重新更换刷手服,方可进行下1台手术。
6.3.5 手术部(室)宜使用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及其它安全辅助工具。
6.3.6 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穿刺方法及锐利器械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刺伤自己或他人。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传递锐器时应采用间接传递法;
b)注射器用后不应手执针帽回套,需回帽时可借助工具或单手操作;
c)组装拆卸锐器时应借助工具,不应徒手操作;
d)实施骨科等具有高损伤暴露风险手术时应戴双层手套或专用防护手套;
e)每个手术间应备有利器盒或刀片回收器。
6.4 手术患者皮肤准备
6.4.1患者术前应沐浴、清洁手术部位,更换清洁患者服。
6.4.2手术部位皮肤准备应于当日临近手术前,在病房或手术部(室)限制区外(患者准备区(间))进行。
6.4.3当毛发影响手术部位操作时应选择不损伤皮肤的方式去除毛发。
6.4.4 急诊或有开放伤口的患者,应先简单清除污渍、血迹、渗出物,遮盖伤口后再进入手术部(室)限制区。
7.无菌技术操作管理
7.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外科手消毒规范。
7.2无菌区范围:铺好无菌敷料后的器械台及手术台上方、术者手术衣前面(腰以上、肩以下、腋前线前),以及手部至肘部视为无菌区,手术中如怀疑无菌区有污染应加盖无菌单。
7.3无菌器械台的铺设要求如下:
a)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按WS 310.3的要求检查各种无菌包,并可追溯;对包内湿包、可疑污染、包装破损或灭菌不合格的器械、敷料包不应使用,按WS 310.1、WS 310.2的标准重新进行处理;
b)无菌器械台宜使用单层阻菌隔水无菌单(性能符合YY/T 0506.2-2009要求);若使用棉质则应铺置4层以上。铺置时应确保无菌单四周下垂30cm以上,距地面20cm以上,无菌单潮湿后应视为污染;
c)铺设无菌器械台应尽量接近手术开始时间,超过4h未用应视为污染需重新更换。无菌物品应在最接近手术使用的时间打开;
d)最后一层无菌单的铺设和使用单层阻菌隔水无菌单,应由穿戴好手术衣和无菌手套的医护人员完成;
e)手术器械、器具与用品应一人一用一灭菌,其中无菌持物钳及容器使用超过4h应视为污染需重新更换;
f)麻醉及术中用药应盛放于无菌治疗巾内。
7.4 操作管理要求如下:
a)手术区皮肤消毒以污染手术切口为中心向外15cm~20cm,由内向外;感染切口应由外向内;
b)手术过程中需更换手术衣时,应先脱手术衣再脱手套,更换手套前,宜先进行手消毒;
c)术中疑手套破损时,应及时更换。
d)手术中对无菌物品的安全性有疑问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e)手术中使用的无菌溶液,应一人一用;
f)手术台上接触过与外界相通的空腔脏器或其他污染部位的器械、物品视为污染,应单独放置;
g)术中应保持器械台干燥,传递无菌器械时应避开术野,术者不应自行拿取或从背后传递。
8.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
8.1 预防手术切口感染的抗菌药物应按手术类别、指征及可能引起手术部位感染的致病菌选择使用。
8.2除非必要,避免使用新的广谱抗菌药。
8.3不宜使用氟喹诺酮、糖肽类抗菌药物作为常规外科预防用药。
8.4使用品种、剂量参考最新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或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建议。
8.5清洁手术宜在术前0.5h~2h或麻醉开始前给药,如果手术时间>3h,或失血量>1500mL,可在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h。
8.6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时间不应超过24h。
8.7 如需在有静脉通路的肢体的近心端用止血带,预防用抗菌药物应在止血带充气之前输注完毕。
9.仪器设备管理
9.1 手术部(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清洗、消毒、灭菌方法应参照产品使用说明。
9.2仪器设备应去除外包装、彻底清洁后方可进入手术部(室),每次使用后应检查调试并彻底清洁擦拭或消毒,具体操作见附录D。
9.3 C型臂主机及显示器均应在手术间内。
9.4 显微镜、C型臂等设备跨越无菌区部分应使用无菌罩,术中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并覆以无菌巾。
9.5 直接与患者接触的设备管路及附件的清洗、消毒应遵循WS 310.2的规定。
9.6 喉镜与喉罩的清洁消毒处理,应参照生产厂家提供的方法,至少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10.物品管理
10.1手术部(室)应严格所用物品的管理。
10.2 灭菌物品应存放于手术部(室)限制区,存放有效期应符合WS 310.2的规定。灭菌物品与其它物品应分开放置,按照消毒灭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依次摆放和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应在限制区外去除外层包装。
10.3 应专人负责检查无菌物品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灭菌物品需按WS 310.2规定重新处理。
10.4 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物品(含植入物)应一次性使用。
10.5 无菌物品一人一用,手术开始后,摆放到各手术台上的无菌物品不应与其他手术交叉使用。
10.6 重复使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和灭菌应执行消毒供应管理的规定。
10.7 重复使用的布类物品,使用后应装入防渗漏的污衣袋中送洗衣部清洗与消毒。
10.8手术部(室)所使用的消毒剂应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方法应依据产品说明书,专人配置。使用中的消毒剂依据WS/T 367中的要求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并记录。
10.9消毒剂应由专人管理,选择适宜的环境并与其他药品分开放置。
10.10体位用品,直接接触病人的应一人一用一清洁消毒,不直接接触病人的应一天一用一清洁消毒。
11.手术器械管理
11.1手术器械应分类进行管理。
11.2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含外来器械)、器具及物品的清洗消毒执行WS 310.1、WS 310.2、WS 310.3的规定。
11.3 精密手术器械和不耐热手术器械应专人管理,其清洗消毒处理应参照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1.4手术部(室)应急备用的灭菌器不应常规使用快速灭菌程序;其清洗、灭菌物品应纳入质量管理相关信息可追溯。
11.5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作为手术器械的常规灭菌方法。
12.医疗废物管理
12.1 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国家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
12.2 医疗废物应由专用通道或其它封闭隔离方式运送。
12.3 病理废物应装入防渗透的医疗废物袋,并按要求标识。
12.4医院具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液体废物可直接排放;无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医院,应参照GB 19193-2003进行处理。
13.卫生学监测与调查
13.1环境监测
13.1.1常规监测
13.1.1.1普通手术间环境常规监测
13.1.1.1.1每日晨间由专人监测手术间温度、相对湿度并记录。
13.1.1.1.2 术前(包括接台手术)由专人检查手术间、辅助间、内走廊环境,包括地面、台面、墙壁是否清洁。
13.1.1.1.3 每周由专人监测空调装置的进风口、回风口的清洁状态并记录。
13.1.1.1.4 每季度对空气卫生学效果按手术间数10%进行抽测,有问题随时监测,监测方法遵照WS/T 367。
13.1.1.1.5根据设备的使用周期及频度至少每季度对空气消毒设备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怀疑手术感染与环境有关时应随时监测。
13.1.1.2洁净手术部(室)环境常规监测
13.1.1.2.1 洁净手术部(室)在建设竣工后应按照GB 50333标准进行工程验收。
13.1.1.2.2 洁净手术部(室)的空气净化系统除常规监测外,至少每1年~2年由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环境污染控制指标的综合性能评价,并要求其出具检测报告。
13.1.1.2.3 在综合性能检测时,应对过滤器及其安装边框的泄漏及密闭性按GB 50591的要求进行检测。
13.1.1.2.4 空气净化系统卫生学指标监测应在物体表面擦拭清洁消毒后进行,不应对室内空气消毒。
13.1.1.2.5 宜定期对手术部(室)进行浮游菌的动态抽测,并在1年内对所有术间抽测完毕,方法参见附录E。
13.1.1.2.6 每日晨间由专人检查手术间温度、相对湿度、静压差,并记录。
13.1.1.2.7 每日术前(包括接台手术)由专人检查手术间(辅助间、洁净走廊环境)是否清洁,物品设备是否有序。
13.1.1.2.8 每周由专人监测手术部(室)空气净化装置的回风口栅栏、网面、管道内壁的清洁度并记录。
13.1.1.2.9 每月对非洁净区局部空气净化装置送、回风口设备进行清洁状况的检查。
13.1.2 专项监测
13.1.2.1普通手术间环境专项监测
13.1.2.1.1 如果怀疑术后患者感染与手术室环境相关,可使用浮游菌撞击法进行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监测,采样点要求见附录E。
13.1.2.1.2 空气消毒设备与空调设备检修或更换后,应按照GB 15982的要求进行静态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监测。
13.1.2.2洁净手术部(室)专项监测
13.1.2.2.1如果怀疑术后患者感染与手术部(室)环境相关,可使用浮游菌撞击法进行动态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监测。动态浮游菌撞击法细菌菌落总数采样,应于术前、术中、术后进行采样(参见附录E)。
13.1.2.2.2净化设备检修或更换后,应按GB 50333标准检测空气洁净度、密封性等,合格后,方可使用。
13.2 物体表面监测
怀疑术后患者感染与手术室环境相关时,应按照GB 15982方法对手术部(室)的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13.3 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
13.3.1 每月应对手术医护人员进行手卫生效果的抽测,抽测人数应不少于日平均手术量医护人员总数的1/10。
13.3.2 监测方法应按照WS/T 313方法进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手术部(室)预防医院感染基本制度
A.1 手术部(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制度。
A.2 手术部(室)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A.3 手术人员手卫生制度。
A.4 手术人员感染控制基本知识培训制度。
A.5 手术部(室)医院预防感染相关制度,包括参观与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更衣制度;医护人员职业安全制度;手术部(室)清洁消毒与隔离制度;手术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外来器械管理制度;感染手术的管理制度;手术室日常清洁管理制度;手术室环境清洁消毒效果监测制度;手术器械管理制度;手术敷料管理制度;接送手术病人制度;手术室无菌物品管理制度;一次性物品管理制度;病理标本送检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腔镜器械管理制度、手术室工作人员感染控制培训制度等。
A.6洁净系统管理制度和空调净化设备过滤器阻力和空调器积水盘清洁度的日常监测记录制度。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手术部(室)清洁与消毒基本要求
手术部(室)清洁与消毒的基本要求见表B.1。
表B.1手术部(室)清洁与消毒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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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间所有仪器设备如电刀、双极电凝器、显微镜、麻醉机、监护仪、体外循环机、超声、仪器电线和各种连线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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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建议为正常情况下执行频度,有污染或其它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a 地面清洁消毒每日不少于3次。 |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环境污染动态控制指标
C.1负压手术室手术后空气净化要求。
C.1.1 负压手术室内地面、各种用具和设备表面的消毒应在每次开机前和手术结束后进行,净化系统应连续运行到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30min以上,此时可进行同种病原体感染的连台手术。
C.1.2 实施不同病原体的手术或需要正负压转换时,室内环境与空气消毒应符合有关规定。
C.1.3 排风机组:特殊感染手术后,确认排风机组污染时,先用有效的消毒液处理排(回)风口外表面,再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
C.2宜选用可安全便捷拆卸的过滤器机组,粗效空气过滤器宜1个月~2个月更换;中效和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宜3个月~6个月更换;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12个月以上更换;高效空气过滤器宜36个月以上更换1次。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手术部(室)仪器清洁消毒要求
D.1 麻醉机的清洁
D.1.1 麻醉面罩、管道、接头、湿化器、呼吸袋的人工清洁消毒方法如下:
a)彻底拆除麻醉机外置回路的各处连接,仔细检查管道内有无痰痂、血渍及其他污物残留。
b)消毒前应参照WS 310.2要求清洗干净。
c)洗净的管路及附件浸泡在有效的消毒液中,浸泡时要将其全部浸泡在消毒液中,管路不可折曲,中空物品腔内应充满消毒液。
d)有条件的医院也可在清洗后采用其它低温消毒灭菌方法。
D.1.2麻醉面罩、管道、接头 湿化器、呼吸袋等应用清洗消毒机消毒的方法如下:
a)将麻醉机外置回路的零配件完全拆卸,若外置回路上有血渍、痰痂等污物,可预先加酶浸泡,再放入清洗消毒机内清洗。按照清洗消毒机厂商的说明选择适宜的程序进行清洗消毒。
b)清洗、消毒、烘干自动完成后,装入清洁袋内干燥保存备用。
D.2 手术动力设备的清洁消毒
D.2.1手术动力设备包括气动式和电动式两种,动力工具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清洁,一般没有电路的机械部分拆卸后可用清水洗;带有电路的部件用湿布擦试,各孔隙可喷入专用清洗剂,用布擦干。
D.2.2 主机清洁:断开电源,用75%酒精或清水擦拭。
D.2.3 脚踏开关的清洁:用75%酒精或清水擦拭,避免用水浸泡,建议用塑料保护套保护脚踏开关,避免血液和液体污染。
D.2.4 电池的清洁:用干布擦干,避免水浸泡。
D.2.5 手柄的清洗:用专用清洁剂清洗,干布擦干或用高压气枪吹干。
D.2.6器械组件的清洗:拆开各组件,如钻头、锯片、磨头等用流动水清洗,放入在酶液中浸泡,再用流动水冲洗、擦干。
D.2.7 动力工具的灭菌参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采用压力蒸汽灭菌、环氧乙烷或过氧化氢等离子等低温灭菌方法。
D.2.8 加温输液器、充气升温机和手术间的温箱均可用75%酒精或清水擦拭,一用一清洁消毒。
D.2.9 医务人员清洗消毒操作时应按WS 310.2进行防护。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手术间空气监测采样点示意图
动态浮游菌撞击法细菌菌落总数采样应于术前、术中和术后进行,采样点应距手术床旁10cm见图1。环境污染动态控制指标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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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采样示意图
表1 环境污染动态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