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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玻璃安瓿和针头需要分开用锐器盒盛放?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2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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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指导科室玻璃安瓿和针头都放入锐器盒中,结果我们科长马上反驳我说不能装一起,要用分开两个锐器盒收集。我特迷茫的说从来没看到哪个标准时这么要求的啊?她告诉我上次我们市执法队检查我们医院就指出我们将针头和玻璃安瓿用锐器盒一起收集是错误的了。现在特别郁闷,我很确定标准上没有规定这两个要单独收集,可执法队这么监管我们,我们科长也唯命是从,不管法律法规,只管上级怎么说怎么做。真不知道这个工作开展的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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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出我是错的?确实有规范规定要分开入锐器盒的?如果有,我也许会想的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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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分开放,太浪费锐器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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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yage 发表于 2017-6-23 10:51
不需要分开放,太浪费锐器盒了。

不说浪费的问题,就说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需要这样做的?任何地方的国家的规定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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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要求分开放的规定。目的是避免锐器伤,而不是给针头和碎玻璃安瓿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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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的损伤性废物入锐器盒,没有错,分开放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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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必分开放,遇到执法队的砖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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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属于损伤性废物,为什么要分两个锐器盒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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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没有,因为都是损伤性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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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规范分类是应该装在一起,可是很多医院为了节约成本,的确是分开装的。不必郁闷,这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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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科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医院废物管理相关法规,这是典型的只拉车,不看路的领导。不要盲目听从上级部门的指导,首先应该认真学习,掌握规范标准,指导临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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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分开,都属于利器啊。损 伤 性 废 物包括: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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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分开,都是锐器。分开放置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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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觉悟 发表于 2017-6-23 11:07
按照规范分类是应该装在一起,可是很多医院为了节约成本,的确是分开装的。不必郁闷,这是中国特色。

这位老师你理解错了,这不是节约成本,是用两个锐器盒分别装玻璃安瓿和针头,这是浪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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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有写到:损伤性废物:1.医用针头、缝合针。2.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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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感神农 发表于 2017-6-23 10:46
有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指出我是错的?确实有规范规定要分开入锐器盒的?如果有,我也许会想的通点

没有规范规定这两种要分开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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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6-2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baihehua 发表于 2017-6-23 11:15
建议科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医院废物管理相关法规,这是典型的只拉车,不看路的领导。不要盲目听从上级部门的 ...

科长说,别人是罚我们钱的,所以别人怎么说就该怎么做,我已经抗议过了,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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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激动,也别伤心,只能说执法人员的业务不精。想必我们感控人这些年都遇到过类似情况。你们科长的行为也可理解,记得当年卫监检查要求我们把检验科抽血使用的注射器用消毒液浸泡后再按医废处理,我们院长都说,人家怎么说你怎么做。可我偏不,这样以后没法工作了,硬是拉着卫监人学规范,之后,他们再来我院的时候一定会做足功课才敢来。现在完全是协作关系了,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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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一个  发表于 2017-6-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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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桂花酿 发表于 2017-6-23 11:34
别激动,也别伤心,只能说执法人员的业务不精。想必我们感控人这些年都遇到过类似情况。你们科长的 ...

同意老师的观点!来检查我们的人不一定专业!但你们完全可以请教执法人员,哪里有这项规范告诉你们,以便组织全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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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分开吧,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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