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伏、复合碘消毒剂……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该怎么理解?
碘伏、复合碘消毒剂……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该怎么理解?新出的《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2017年6月1日实施))中的7.7.4里面指的碘伏、复合碘消毒剂……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那么,这个7天是针对500ml还是100ml?还是都只有7天?
曾发在一个讨论群里讨论,有人说,连续使用是针对小包装的。500ml的大多数是倾倒出来使用的,不是连续。当然,如果是用棉签蘸取使用的,就按照7天。也有人指出,不管多少毫升,都是7天。 我觉得只要是打开了,就属于连续使用的,应理解 为都是7天的,期待权威解释。 我省要求更严格,只要打开了,都是3天{:1_10:} 我认为应该都是7天,使用科室根据使用的量来领用不同包装的消毒剂,就可以做到不超过7天了,其实,如果大包装的倒出来,每周两次消毒容器,价格并不便宜。 ctyyy 发表于 2017-6-6 17:18
我省要求更严格,只要打开了,都是3天
是哪个省的?能把原文发上来吗?{:1_17:} 有人指出,李六亿教授讲解规范时提到这个问题,强调连续使用是针对小包装的。500ml的大多数是倾倒出来使用的,不是连续。 500ml的大多数是倾倒出来使用的,不是连续。那么,这个500ml打开后,有效期通常认为是一个月吧?——这个说法出自哪个规范呢? 有人指出,靠想,靠变通,就称不上标准,起码是不完美。这个标准不是很严谨。个人非常赞同这个意见! 60毫升的在开瓶后一周内使用;500毫升的开瓶后一月内使用,但没看到相关标准 规范定的确实不好理解,什么叫连续使用,然不成还有间断使用吗?我觉得只要是打开使用,就属于连续使用的,不管大瓶、小瓶都是7天有效期。期待权威解答,谢谢! 在《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提到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 个人赞同11楼老师的观点,无论瓶大瓶小,只要是开瓶使用,即为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提到开瓶后的有效期应遵循厂家的使用说明,无明确规定使用期限的应根据使用频次、环境温湿度等因素确定使用期限,确保微生物污染指标低于100cfu/ml。连续使用最长不应超过7天。应该无论瓶大瓶小,只要是开瓶使用,即为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