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同舟 发表于 2007-9-9 21:53

一次性医疗物品的管理不归属于医疗废弃物管理范畴吗

一次性医疗物品的管理不归属于医疗废弃物管理范畴吗?

safihu 发表于 2007-9-9 23:35

应该说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物品才归属于医疗废物管理,一次医疗用品的管理还包括购进,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啊,当然不能归属于废物管理范畴。

请规范发贴吧,为方便会员搜索资料及回答问题,应当把题目名称改成你的问题好吗?谢谢。

布衣 发表于 2007-9-10 00:23

原帖由 safihu 于 2007-9-9 23:35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说使用后一次性医疗物品才归属于医疗废物管理,一次医疗用品的管理还包括购进,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啊,当然不能归属于废物管理范畴。

请规范发贴吧,为方便会员搜索资料及回答问题,应当把题目名称改成你的 ...


赞同柳版的观点!

星火 发表于 2007-9-10 15:27

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审核.
怎样审核?请谈谈操作此项的经验.

zhangshj 发表于 2007-9-11 12:28

卫生巾是否属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在进行医疗废弃物管理中,有行政部门要将卫生巾归属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病人卫生间放置感染性医疗废弃物专用盛器和黄色医疗废弃物塑料袋,病人用后的卫生巾放置其间,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个人认为,除非病人为性病等传染病需作处置,不然病人用过的草纸是否也属于医疗废弃物处理?不知这个认识是否正确?

布衣 发表于 2007-9-11 12:43

回复 #4 zhangfh 的帖子

请到消毒技术与管理版块中楚版发的帖子《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制度》。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7-10-15 15:28

我们医院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的规定(今年新修订的)

(以文件形式下发的)
(一)消毒药械的管理达到如下要求: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药械进行监督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对消毒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2、采购部门首次采购应会同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药械选购的共同审查,通过后方可招标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了解并掌握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的标签、标识、标注及包装要求等,保证进货产品的质量,由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齐备,有关资料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备案;
3、物流中心必须从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4、医院自配消毒药剂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所需浓度准确配置,并按要求登记配置浓度、配置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5、物流中心负责安排专人参照说明书对临床使用的大型消毒器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至少每半年一次,并记录备查。
6、各临床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置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及相关科室予以解决;
7、药剂科采购消毒剂,必须及时索取卫生(部)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许可批件,同时注意查验消毒剂的标签说明、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时需索取同批号消毒剂的检验合格报告/证备查。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达到如下要求:
1、医院所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准入要求,由医院物流中心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医务处申报,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核,经分管院长或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如属试用,亦应在物流中心备案,相关证件经感染管理科核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购买前必须索取上述证件;
3、采购部门必须对每次购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同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有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熟悉并掌握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和器具的标签、标识、标注及包装要求等,保证进货产品的质量。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资料,以备查验;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给使用科室;
科室领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也应加强管理,妥善摆放,保存应符合上述保管要求,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6、各科室不得使用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及包装上未注明生产日期、有效期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由采购部门报告当地药监管理部门,不得作自行退货、换货处理;
7、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中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采购部门及时处理;
8、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应由供应室从消毒药械管理部门领取后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供应室不得回收废弃物;
9、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介入导管等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10、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由供应室从物流中心统一领回,每批号作质检合格后方可发放各科室。各科室使用后的上述物品必须按照2007年1月7日《有关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处置管理规定》处置如下:
1)、各科室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初消毒后置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好有封口贴封口,按要求填写标签内容。垃圾袋不得有破损。
2)、科室建立登记本,记录每次移交的注射器、输液器数量,移交时,科室移交人和三产办接受人当场核准重量(称重),并在科室登记本及长寿公司回收登记本分别双签名。日产日清。
3)、长寿公司收集者全院收集后与后勤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接受人员清点数量,并双签名备查。
4)、供应室下送时,查阅科室移交的注射器、输液器数量,给于发放,并签字备查。供应室建立登记本记录发放各病区注射器、输液器的数量备查。
5)、后勤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接受人员接受移交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后,当日即毁形装袋,封口贴封口保存。与安徽省峰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接受人员核准数量后,由安徽省峰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接受人员填写转移联单,转移联单由后勤部门保存。
6)、传(感)染病人或疑似传(感)染病人用过的上述物品一律按感染性废物装双层塑料袋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毁形的数字由送交科室,医疗废弃物接收人员核对签字后,方可到供应室领取。
(三)、所有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的残骸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的文件进行处置。任何部门不得自行作“废品处理”。
(四)、物流中心和感染管理科要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消毒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监督,杜绝不规范行为,确保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安全。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度检查一次。各环节存在的问题除限期改进外,一律与考核挂钩。
(五)对违反规定使用医用器械和一次性卫生材料的科室和个人,一旦发现,其使用器械和材料的费用由使用科室和个人支付,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此规定不一致者,依此规定为准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欢迎大家多加指教,谢谢!:)

一枝梅 发表于 2007-10-15 16:25

回复 #7 童瑞琦 的帖子

我对“各科室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初消毒后置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好”、“当日即毁形装袋,”不怎么赞成哦,是否想过对操作人员的潜在职业危害和消毒液的过度使用和对环境的污染扩大危险啊!!!

总之,对于消毒毁形不要再做要求了啊!!!!你认为呢?:handshake :handshake

[ 本帖最后由 一枝梅 于 2007-10-15 16:26 编辑 ]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07-10-15 23:23

回复 #4 zhangfh 的帖子

我们的办法:
1、首先制定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工作要求。
2、消毒药剂由药学部统一购进;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由设备科统一购进。
3、购进前分别由药学部或设备科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向销售人员索取符合要求的相关证件,并填写送审单,送院感科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院感科签字,再由药学部或设备科送主管院领导审批。
4、经各级审核过关后才予购进。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7-10-17 11:12

回复一支梅帖子

我们省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当地有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的,就不要消毒处理,直接放在黄色垃圾袋即可,另一种情况就是当地没有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由省卫生厅指定厂家来回收,由于厂家不在本地,不是每天来收,而是至少一周才来收集,平时我们这些医疗废物都要放在临时贮存点,时间长了会有异味而且容易滋生细菌,所以,我们要求使用后初消毒。什么时候我们这儿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就好了,那时侯省事省钱,可是没人关心这件事,上级部门来检查总是查医院,没人去查市主管部门啊!其实,国家早有规定,像我们这样的省级市,应该在一年之内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可是4年了,每人建,也没人管。奈何?

旭日东升 发表于 2007-11-2 20:49

原帖由 聂竹君 于 2007-11-2 16:40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一次性输液器用后上面的的一段属生活垃圾(未被污染),下面靠针头部份属医疗垃圾(感染性和损伤性垃圾),所以输液器上面一段用后应可以放在生活垃圾里的,可以不属医疗垃圾,因医院垃圾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而医疗 ...
理解错误!认真学习一下相关规定。:P :P

lyk 发表于 2007-11-2 21:32

回复 #11 聂竹君 的帖子

原则性错误!!!
"因医院垃圾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而医疗垃圾分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放射性)"。应该是医疗废物...

lyk 发表于 2007-11-2 21:40

回复 #7 沧海一粟 的帖子

"后勤医疗废物临时储存点接受人员接受移交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后,当日即毁形装袋,封口贴封口保存。与安徽省峰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接受人员核准数量后,由安徽省峰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接受人员填写转移联单,转移联单由后勤部门保存。"

我认为一是不需要再毁形,二是移交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违法,该公司是否用于生产塑料制品?后果可怕啊!!!
当地卫生监督中心失职啊!!!

hxq6668 发表于 2007-11-5 18:59

医疗垃圾的处理在各家医疗单位都是非常难办的事。国家再三要求规范,但是除省级医院较规范外,地市级医院均难做到,全市没有统一的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即使规范包装了,也不能达到效果。一没有焚烧炉,二没有集中处理,仅用黄色垃圾袋包装了,也打上标识了,也有流程及资料记录,真的达不到规范要求。我认为国家主管部门应管起来。这些垃圾大多数由环卫人员运走了,想起来可怕!

hxq6668 发表于 2007-11-6 18:26

那位老师请讨论废物管理相关内容,我想听听老师们的见解,谢谢!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7-11-15 19:07

回复 #11 聂竹君 的帖子

医疗垃圾分为: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药物性、病理性5类,不包括放射性。以前的医院废物分类是: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放射性垃圾。特此更正。

沧海一粟 发表于 2007-11-15 19:16

回复 #14 lyk 的帖子

我们省没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城市,由省环保局考察安徽省峰瑞公司后,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处置暂时由该公司回收,每年对该公司进行考核,每年签约一次,对于已经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城市,就不允许这样做,统统交给处置中心处理。这是根据省情决定的临时举措。责任自然有省环保局承担,相信他们是不会知法犯法的。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多的输液器、注射器要医院自己处置,还真是大问题呢。这一点你没尝到滋味啊!:o

任永春 发表于 2007-12-3 16:53

回复 #17 聂竹君 的帖子

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管理。”

最爱笑的人 发表于 2007-12-3 18:59

回复 #19 沧海一粟 的帖子

是    生活垃圾      和         医疗废物   :D

wlf 发表于 2007-12-3 19:27

回复 #10 沧海一粟 的帖子

我们的遭遇和你们一样,政府不作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了四年还没建成,在临床科室进行消毒毁形太违背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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