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成立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17〕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提高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理论研究和决策水平,确保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和可持续开展,决定成立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并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见附件2)。
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履职,扎实开展工作,用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为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请委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为其积极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
附件:1.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2017—2019年)
2.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当严格履职,扎实开展工作,用先进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为健康促进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健康中国 希望能够借这个机会把我们国家的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到位,让老百姓获益,提高全民的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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