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儿飞 发表于 2017-4-17 09:20

【2017年4月辩论赛】胃镜、肠镜是否可以同槽清洗?

本帖最后由 鱼儿飞 于 2017-4-17 14:33 编辑

【辩题】:胃镜、肠镜是否可以同槽清洗?
开始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

【立场设定】:
正方:可以
反方:不可以
为了辩论赛顺利进行,再次强调一下辩论赛规则,请大家仔细阅读,不要犯规哦

1 破题立论(D1)
    本阶段中双方辩手发表观点,每位辩手只能发言一次。
    注意:(1)不得驳斥对方论点;(2)发表的观点不能与己方重复
2 总结论点(D2)
    第二天暂停发言,由主持人对双方论点进行小结
3 攻辩阶段(D3)
    双方各选派一个代表,根据对方破题立论的观点,进行提问,每方可以提问三个问题。每方根据对方提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回答,每个人对每个问题回答的次数≤1次。
【注意】:每组第一个问题须在此阶段开始后4个小时内提出,第二个问题须在之后的8个小时内提出,第三个问题须在之后的12个小时内提出(例如,攻辩9:00开始,第一个问题须在13:00前提出,第二个问题须在17:00前提出,第三个问题须在21:00前提出);相应的回答,需要在问题提出后4小时内回答。超时提问或回答,均不计入比赛。
4 自由辩论(D4)
    根据主持人的总结、攻辩阶段的问答,双方进行自由辩论。每一个人可以针对对方破题立论、自由辩论的观点进行反驳。
5 总结陈词(D6)
    最后在主持人通知下,双方各指派一人提交结题发言。
【评选优秀辩手】
    评奖原则:(1)论点清晰;(2)论据充分,能够引用循证文献作为论据支持论点,且具有逻辑;(3)没有发生违规情况。
【注意事项】各位辩手在辩论全程,一旦发帖,不可以再次编辑,进行修改

白婚纱 发表于 2017-4-17 10:35

大家好,我是正方辩手白婚纱。新版《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5.3.5不同系统(如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
我方观点: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狮虎兽的柔柔7 发表于 2017-4-17 10:41

1、胃肠镜不能同槽清消,如果同槽的话,那新标准6.6.1就要更改清洗槽、漂洗槽消毒频次,不是每日而是每镜!谁有这个时间去做?
2、上下消化道定植菌群完全不同,甚至消毒用的领苯都要换,哪家医院有这个经济能力?
2、对于旧版规范有过明文的规定,大多都能够执行,如果因为新版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可以去钻这个空子吗?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7 11:06

我是反方辩手,我认为胃镜、肠镜不可以同槽清洗。
    2004年下发的《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第八条 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而这个规范并未废止,我方认为胃镜、肠镜不可以同槽清洗。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7-4-17 11:27

我是正方辩手翡翠谷颢,我认为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请看下面的规范

规范中规定消毒后内镜菌落数不超过20cfu/件。并没有规定不同的内镜菌落数不同,所以我认为只要对内镜彻底清洗消毒,就可以同槽清洗。

凤姐 发表于 2017-4-17 14:22

我是正方辩手凤姐,我认为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有机玻璃内窥镜冲洗消毒槽是根据国家卫生部卫医发 100 号文件 , 关于《内窥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要求制作四槽或五槽活动水清洗槽 , 本产品采用美国(杜邦公司)、日本(三菱公司)进口材料,具有耐腐蚀,抗冲击力强,牢固性高,使用方便、清洗效果好等特点。经上海长海医院、瑞金医院、仁济医院、浙医附院、广州医学院附院、湖南医大附属湘雅医院、江苏省人才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西医大附属二院、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等一大批内窥镜专家使用后一致认可,被推广应用。

三、清洗步骤
四槽洗法:流水洗——酶洗——浸泡消毒( 2% 碱性戌二醛)——冲洗(喷洒)
五槽洗法:流水洗——酶洗——清洗——浸泡消毒( 2% 碱性戌二醛)——冲洗(喷洒)
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 10 分钟   支气管镜、喉镜浸泡不少于 20 分钟;
结核杜菌、其他分枝杆菌
等特殊感染患者使用后的内镜浸泡不少于 45 分钟。清洗方法和要求详见《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004 版 ) 》

院感小哥 发表于 2017-4-17 18:19

大家好!我是正方辩手院感小哥。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依据:
1.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WS 507—2016)中,5.3.5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规范明确指出分槽清洗是按系统分类,而胃肠同属于消化系统,故而不需要分槽清洗。
2.《APIC关于软式内镜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中,也是强调清洗消毒的质量、流程等方面,而并没提及不同内镜是否需要分槽清洗。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为: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ohj妮 发表于 2017-4-17 18:37

我是反方辩手ohj妮
我方论点:胃镜、肠镜不可以同槽清洗
1、



2、









胃镜是经自然孔道进入,需高水平消毒,肠镜是经污染孔道进入应消毒后使用;肠镜因接触部位特殊,而微生物污染更多。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胃镜、肠镜不可以同槽清洗

zhengpeng860606 发表于 2017-4-18 08:02

各位辩手早上好,我是正方辩手:zhengpeng860606。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内镜经人体自然腔道与黏膜接触,属于中度危险器械检查,应进行高水平消毒,即杀死所有微生物,但细菌芽孢除外,目前大家使用的戊二醛、邻苯二甲醛等消毒剂经实践证明均能够达到高水平消毒。而内镜导致的感染事件,是由于未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程:1.常见于消毒剂的浓度达不到。2.暴露于消毒剂的时间不够。3.内镜孔道处理不当。因此,只要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是不会造成细菌移位导致感染的。

凤姐 发表于 2017-4-18 08:55

各位辩手早上好,我是正方辩手:凤姐。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按照消毒的原则来说,不管是胃镜、肠镜用后都要达到高水平消毒,那就应该为一个标准,既然一个标准就应该可以同室同槽清洗消毒,强调分开可能是怕临床消毒不到位。手术器械就没说分槽清洗、分锅消毒,是一个道理。

鱼儿飞 发表于 2017-4-18 10:26

本帖最后由 鱼儿飞 于 2017-4-18 10:30 编辑

破题立论阶段结束{:1_28:}

各位辩友、会员:    早上好!    卫计委颁布10个院感相关新标准后,关于新标的内容解读、讨论一直保持很高的热度。对于新标中的疑惑和争论,SIFIC论坛辩论赛专项活动给各位会员提供了表达想法的平台。这一期,就“胃镜、肠镜是否可以同槽清洗?”展开辩论。这一次,继续尝试在微信群进行辩论赛准备过程的讨论平台,这期辩论赛共有15人报名,其中一人因家中有事请假,实际只有14人参赛,另有3名辩手一直没有加入微信讨论群,也没有参与“破题立论”,后期可能还有需要改进通知的方式。大家对这个话题充满了热情。昨天完成了D1的破题立论。现就第一阶段双方“破题立论”的观点进行概括性总结:
【正方】: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1、新规范明确指出分槽清洗是按系统分类,而胃肠同属于消化系统,故而不需要分槽清洗。2、规范中规定消毒后内镜菌落数不超过20cfu/件。并没有规定不同的内镜菌落数不同,所以只要对内镜彻底清洗消毒,就可以同槽清洗。3、胃镜、肠镜用后都要达到高水平消毒,为同一个标准,应该可以同室同槽清洗消毒,强调分开可能是怕临床消毒不到位。手术器械就没说分槽清洗、分锅消毒,是一个道理。4、各种规范强调清洗消毒的质量、流程等方面,并没提及不同内镜是否需要分槽清洗。5、内镜导致的感染事件,是由于未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程:常见于消毒剂的浓度达不到;暴露于消毒剂的时间不够;内镜孔道处理不当。因此,只要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是不会造成细菌移位导致感染的。

【反方】:胃镜、肠镜不可以同槽清洗
1、胃肠镜如果同槽的话,就要更改清洗槽、漂洗槽消毒频次,不是每日而是每镜。2、上下消化道定植菌群完全不同,甚至消毒用的领苯都要换,哪家医院有这个经济能力?
3、对于旧版规范有过明文的规定,大多都能够执行,如果因为新版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可以去钻这个空子吗?4、旧规范规定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内镜的诊疗工作不能分室进行的,应当分时间段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5、胃镜是经自然孔道进入,需高水平消毒,肠镜是经污染孔道进入应消毒后使用;肠镜因接触部位特殊,而微生物污染更多。
    本辩题对于双方来说,论据均较少,难度较大,旧规范要求分部位进行操作,而新规范要求分系统进行操作,那么新旧规范之所以不同的出发点是什么,可能值得大家仔细斟酌一下。明天进入攻辩阶段,相信双方都有很关键、犀利的问题等待对方回答。期待双方的提问与回答、期待自由辩论的精彩表现,相信大家的热情和能力,一定会在接下来环节有更加优秀的表现,期待更加精彩的比赛,大家加油!【建议】1.论述应层次分明:论点是什么?支持论点的论据是什么?要对应;2.论据的选择很重要,循证级别高的文献是引用的重点;


温馨提示:攻辩阶段将于4月19日,9:00正式开始,截至3月20日,8:59

凤姐 发表于 2017-4-19 11:04

各位辩手早上好,我是正方辩手:凤姐。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针对四楼反方辩手提问:
反方论点:旧版规范有过明文的规定,大多都能够执行,如果因为新版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可以去钻这个空子吗?
正方提问一:当今医院感染的规范已经是2016年版,难道反方决定永远停留在2004年吗?卫计委提出的持续改进不成了空话。你们也就是说不安新规范执行了吗?
依据:
1.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WS 507—2016)中,5.3.5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规范明确指出分槽清洗是按系统分类,而胃肠同属于消化系统,故而不需要分槽清洗。
2.《APIC关于软式内镜的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中,也是强调清洗消毒的质量、流程等方面,而并没提及不同内镜是否需要分槽清洗。
综上所述,我方观点为: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1:50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6楼正方进行提问:
   在“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中“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
    请问,对方辩友。这个通知有无取消?如果同槽清洗是否能达到《规范》要求?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1:54

凤姐 发表于 2017-4-19 11:04
各位辩手早上好,我是正方辩手:凤姐。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针对四楼反方辩手提问: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正方的提问进行回答:
    正方的问题是:当今医院感染的规范已经是2016年版,难道反方决定永远停留在2004年吗?卫计委提出的持续改进不成了空话。你们也就是说不安新规范执行了吗?
    对方还没有很好的理解新规范,难道分槽清洗就是不执行新规范了?恰恰相反,分槽清洗是进一步更好的执行新规范,减少了胃肠镜因同槽清洗可能造成污染的环节。

zhengpeng860606 发表于 2017-4-19 14:32

各位辩手下午好,我是正方辩手:zhengpeng860606。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针对2楼反方辩手提问:
反方观点:
1、胃肠镜不能同槽清消,如果同槽的话,那新标准6.6.1就要更改清洗槽、漂洗槽消毒频次,不是每日而是每镜!谁有这个时间去做?
2、上下消化道定植菌群完全不同,甚至消毒用的领苯都要换,哪家医院有这个经济能力?
3、对于旧版规范有过明文的规定,大多都能够执行,如果因为新版没有明文规定,大家可以去钻这个空子吗?
正方提问二:
1、反方辩友还是没好好理解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2016版(WS 507—2016)中,5.3.5不同系统(如呼吸、消化系统)软式内镜的清洗槽、内镜自动清洗消毒机应分开设置和使用这句话。规范明确指出分槽清洗是按系统分类,而胃肠同属于消化系统,故而不需要分槽清洗,同时清洗槽、漂洗槽消毒频次仍是每日,无需每镜。
2、人体上下消化道定植菌虽不同,但是实践证明戊二醛、邻苯二甲醛在规定的时间作用下足够达到高水平消毒,满足消毒要求。
3、这不是钻不钻空子的问题,而是与时俱进、严格执行国家规范的问题。个人认为,新规范是针对优化临床服务流程、节约人力、物力资源等方面,同时又不影响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考虑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规范。

凤姐 发表于 2017-4-19 14:41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1:50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6楼正方进行提问:
   在“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

我是正方辩手凤姐,针对反方的提问进行回答:
反方问题:在“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的通知”中“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镜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未达到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相应的内镜诊疗业务。”请问,对方辩友。这个通知有无取消?如果同槽清洗是否能达到《规范》要求?
正方回答:内镜经人体自然腔道与黏膜接触,属于中度危险器械检查,应进行高水平消毒,即杀死所有微生物,但细菌芽孢除外,目前大家使用的戊二醛、邻苯二甲醛等消毒剂经实践证明均能够达到高水平消毒。而内镜导致的感染事件,是由于未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程:1.常见于消毒剂的浓度达不到。2.暴露于消毒剂的时间不够。3.内镜孔道处理不当。因此,只要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是不会造成细菌移位导致感染的。胃镜、肠镜、十二指肠镜浸泡:不少于 10 分钟   支气管镜、喉镜浸泡不少于 20 分钟,规范中规定消毒后内镜菌落数不超过20cfu/件。并没有规定不同的内镜菌落数不同,所以只要对内镜彻底清洗消毒,就可以同槽清洗。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4:48

zhengpeng860606 发表于 2017-4-18 08:02
各位辩手早上好,我是正方辩手:zhengpeng860606。
我方的观点是: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    内镜经人 ...

我是反方辩手,现针对9楼正方观点进行第二个提问:
   正方说:只要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是不会造成细菌移位导致感染的。
       理想化的这个观点,我也是认同的。而现实确实另一种状态。

      马小芳等人对某市5家单位的内镜消毒灭菌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合格率仅为79.6%。而赵云云等调查发现某市23所拥有胃镜的医院中有69.6%胃镜清洗、消毒程序不达标,不符合规范。对污染的内镜及附件清洗、消毒灭菌不规范导致病原体传播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内镜清洗不彻底,残留的有机物及无机盐干扰消毒灭菌效果;细菌生物膜形成,导致消毒灭菌失败。
    马小芳,孙启华,姜洪荣.2007-2011年青岛市医疗机构内镜消毒调查.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3,29(5) :631-632.
    赵云云,王守林,顾健等.南通市医院胃镜清洗消毒现状调查.中国消毒学杂志,2008,25(6):641-643.
    Kovaleva J, Meessen NE,PetersFT,et al.Is bacteriologic surveillance in endoscope reprocessing stringent enough?Endoscopy 2009,41:913–916.
    Julia Kovaleva,aFrans T. M,Peters,et al. Degenera Transmission of Infection by FlexibleGastrointestinal Endoscopy and Bronchoscopy. Clinical Microbiology Reviews,2013,26(2) :231–254.
   这些问题的表现,都是导致细菌移位的环节之一。

   请问对方辩友,如何减少上述环节,达到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减少污染或感染的可能呢?


   

院感小哥 发表于 2017-4-19 15:30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1:50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6楼正方进行提问:
   在“卫生部关于印发《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 ...

老师下午好,我是正方辩手。
针对对方辩友的提问做以下回答:
04版规范中是按部位分槽清洗,上下消化道需分开,但经过12年的实践,国家卫计委已经发布了16版规范,新规范中明确了按系统分类,如呼吸、消化系统,而不再是老版中按部位分了。难道按老师说得没有明确的通知取消老版规范,就不要按新规范执行了。

白婚纱 发表于 2017-4-19 16:15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4:48
我是反方辩手,现针对9楼正方观点进行第二个提问:
   正方说:只要严格遵守清洗消毒规程,是不会造成 ...

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我是正方辩手白婚纱。
针对17楼老师的提问做一下回答:
您都说了导致病原体传播的原因主要是消毒程序不达标,内镜清洗不彻底。专家共识:严格执行清洗消毒程序是关键,并且强调了手工清洗的重要性。而且规范要求胃肠镜消毒时间一样,以上证据充分说明,只要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范,同一系统内镜可以同槽清洗。

静雨轩 发表于 2017-4-19 17:10

翡翠谷颢 发表于 2017-4-17 11:27
我是正方辩手翡翠谷颢,我认为胃镜、肠镜可以同槽清洗。请看下面的规范

规范中规定消毒后内镜菌落数不超 ...

我是反方辩手,针对5楼正方进行第三个提问:
    规范中规定消毒后内镜菌落数不超过20cfu/件。这个数字是针对中度危险医疗器械的菌落标准,所以才不会出现胃肠镜菌落数不同,恰恰这个数字说明有菌的存在,如果同槽清洗,就有可能造成上下消化道菌群的移位,清洗不到位就会给后面的消毒造成一定的压力, 正方9楼列举了导致感染事件的原因,大部分都是与消毒有关,这些数据还都是分槽清洗造成的结果,在消毒方法与之前并无变化情况下,同槽清洗造成的菌群移位可能性加大,是否会增加感染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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