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谁?
本帖最后由 沧浪之水 于 2017-3-20 15:50 编辑各位老师: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谁?请告知依据及出处,谢谢! 现在医院信息系统普遍应用了,常规的传染病报告完全可以转变模式了。 《 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4.1.2.1病区负责人为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6.1.1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医院感染及其相关监测,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暴发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监测等,监测方法应遵循 WS/T312的要求。
6.1.2病区医务人员应按照医院要求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对监测发现的感染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是法定代表人,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认为是住院医师。 是医院法人代表当然就是院长啦 新颁布的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里有详细说明。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住院医师。 管床医生,我们参考的首诊负责制。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应该是住院医师。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主管医师。 本人认为应该是本病区的床位医生,只是个人认为没有依据的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住院医师。
路过学习了,谢谢分享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管床医师。 已经作废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第三十二条:“第五章/第一节”有规定:经治医师向负责人报告,并24小时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科室监控医生上报院感病例 我认为是管床医生 谢谢各位老师啦,谢谢。 管床医生报告自己分管的病例 百毒不侵 发表于 2017-3-20 09:26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责任人应该是主管医师。
赞同!应该是患者的主管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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