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导管感染预防措施的法律依据
三种导管相关感染控制在临床的运用中势必会遭遇尴尬,因为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导尿管的更换,护理教科书上写着每周更换导尿管,如果我们严格执行了现行推广的感控措施,2周更换而不是1周更换尿管,每周1-2次更换尿袋而不是每天更换,但是如果万一病人发生泌尿系感染了,我们拿什么作为举证倒置的证据呢?卫生部及各省卫生厅培训的课件可以作为院方的法律依据吗?急切期待专家答疑。 看鉴定专家的认可了?导管相关感染,如果是医院感染,还是法律空白? 这个问题提得非常的好,4月初时我们省的百日安全检查,我们院感要求的导尿管的更换问题就存在与护理要求相互矛盾,当时科室的护士长就向我提出应怎么办,护理部的意见说我们护理的要求就按我们护理的办,有教科书为证。这种场面真的非常难办。 嗯,有一定道理,咋办 1# 269884026
如果是人民卫生出版社发行的护理教科书,应该具有法律作用。:handshake 这的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教科书需要加快更新速度?如果不能解决,我们拿什么做为证据?仅仅是显陈旧的教科书吗? 要教科书及时更新,可能还是较难的,主要就是要行政部门发布规章或者部门标准,就有依据可循!! 我们护理部好像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不过以前的护理教科书说的是那种红色的橡胶管吧!护理教科书是数十年不变,在N十年前,导尿管只有那种砖红色的橡胶管,什么两腔三腔的导尿管都没有,现在临床用的多是带腔的硅胶管,我就是这样回答的,可能强词夺理,但是护理部没有异议,说听感控科的!:L:L 希望我们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也能够看到这个贴子,院感人真的想做点什么,但是需要上级给我们创造条件! 非常现实的问题。我们在临床推广感控新措时也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科主任会问:依据呢?文件呢?病人感染了谁来负责!即使你拿出WHO推荐的措施,他们也会说:那是国外的,不符合我们国家国情。:( 确实很困惑,希望教科书能够与时俱进. 1# 269884026
不要着急,很快就会有的:P 13# 楚楚
看到楚版老乡的贴子,我们就看到了希望!期待着! 说到三种插管的医院感染控制,我们医院感染管理科还是非常荣幸的.护理部很支持我们的工作,只要我们提的新措施,是新的理念,他们都很配合. 同感!工作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尤其是消毒隔离方面,都是很常用、很细小,牵扯到医院的各个角落,
在以前都是护理部管,教科书就是指导性文件。现在人们都意识到应该是医院感染,属医院感染管理科来管。可是规范性的东西没有,如果说护理部配合,也只能说认可了医院感染的发,如果要坚持教科书上要求也是对的。
我们总是强调观念更新,但没有标准的观念要推行到临床,是不是有点站不住脚呢? 教科书也有滞后的问题,近期我们医院护士考试,竟然也要我去参考,看了《新编护理学基础》,对器管移植后安置病人的保护性隔离室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我们知道有人的情况下是不能用紫外线的;空气消毒方法还有甲醛熏蒸法。 为什么说控感科说话力度不大,就是常有这些现象出现,护理部有理有据,我们呢?只有专家的理念~~ 这个问题提得太好了!我们医院感染尊重科学的发展先进的理念,为了人们的健康去做没有错,怎么要求?但还要有法律依据,这就要教科书及法律也要同时发展才对,各方面都提高了我们才能真正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什么”、“何时”作为院方的法律依据吗?我们也急切期待专家回答。 培训的课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卫生厅局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如果从经济和预防感染的角度出发,一周一换有必要,因为是预防感染的有效措施,如果万一发生了导管相关感染,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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