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这样设置符合规范么?
我院感染疾病科专门设置发热门诊和肠道们。根据要求,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那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共用处置室和抢救室符合规范么,还是要分开设置?请各位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发热患者一般是空气飞沫传播疾病多见,应该不能共用 同意1969老师的看法{:1_1:}{:1_1:}{:1_1:}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7-3-6 13:28发热患者一般是空气飞沫传播疾病多见,应该不能共用
这个是我们广东省的一个文件的,顺便帮我参考下,谢谢
断翅孩 发表于 2017-3-6 14:45
这个是我们广东省的一个文件的,顺便帮我参考下,谢谢
文件名称是什么,能上传吗?
发热和肠道是两个系统的疾病,防控措施不同,所以不应该共用处置室和抢救室的。 断翅孩 发表于 2017-3-6 14:45
这个是我们广东省的一个文件的,顺便帮我参考下,谢谢
找不到原件的出处,有可能是某个医院的制定的指引吧,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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