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常规治疗操作感染防控指南(试行)》。
《河北省中医常规治疗操作感染防控指南(试行)》。河北省中医常规治疗操作感染防控指南(试行)一、工作环境
1.工作环境应保持清洁,温湿度适宜,空气流通和光线充足。
2.工作地点应具备手卫生设施。
3.应使用一次性治疗单覆盖治疗床,无条件者应保持枕套床单清洁,沾污枕套床单应立即更换。
4.工作环境清洁消毒时,应按相关要求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消毒剂。
二、施治前准备
1.在治疗场所,医护人员应穿工作服进行操作。
2. 医护人员手上如有伤口或裂口,应用防水敷料覆盖。
3. 医护人员应剪短指甲,禁止佩戴人工指甲。
4. 医护人员手部感染时,应避免进行针灸、三棱针放血、刮痧、拔罐等治疗。
5.在接触病人前后,执行清洁或无菌操作之前,接触体液之后,应按手卫生规范(WS/T313)清洁双手。
6.治疗前应详细了解就诊者的资料,评估其潜在的风险:
6.1既往病史:皮肤感染、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毒感染)、慢性病(如糖尿病、肾病、脑痫症等)、癌症和出血倾向。
6.2服药史:类固醇或抗凝血剂如华法林等。
6.3过敏史:对药物、酒精或金属过敏。
7.就诊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就诊前先行洗澡或洗发(针灸头部者适用)。
8.就诊者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
三、无菌操作
1.进行针刺、刺络拔罐、梅花针扣刺、三棱针放血、穴位注射等操作前,应进行皮肤或粘膜消毒,选用的消毒液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消毒后,待干施治。
3.操作者施治前常规消毒双手。
4.使用无菌棉球或棉签起针。
四、中医治疗器具消毒
1.针灸针具
针灸针具是指毫针、耳针、头针、梅花针、长圆针、小针刀、三棱针、穴位埋线针等,以下统称针灸针具。
1.1应采用一次性无菌针灸针具。
1.1.1使用前,检查无菌物品的有效限期及确保包装完整。
1.1.2包装要在使用前才打开,以防污染。
1.1.3未开启的无菌物品,须妥善保存,并定期检查其有效限期。
1.2无条件使用一次性针具者,针具应达到灭菌水平,严格一人一用一灭菌。针灸针具按照“清洗—修针—整理—灭菌—无菌保存”程序处理。
1.2.1清洗
1.2.1.1超声波清洗器清洗
1.2.1.1.1冲洗:将针具放置篮筐内,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1.2.1.1.2洗涤:清洗器内注入洗涤用水,根据污染程度使用清洁剂(或含酶洗液),水温应≤45℃,将针具篮筐放置清洗器内浸没在水面下。超声清洗时间宜3-5分钟,可根据污染情况适当延长清洗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
1.2.1.1.3漂洗:将针具篮框整体端出用流动水冲洗,滤干水分。
1.2.1.1.4超声清洗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1.2.1.2手工清洗
1.2.1.2.1冲洗:将针具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污染物。
1.2.1.2.2洗涤:完全浸没于清洁剂(或含酶洗液)中浸泡10-30min。其间可用镊子等器械拨动针具,达到洗涤目的。
1.2.1.2.3漂洗:用流动水冲洗干净,滤干水分。
1.2.2修针
1.2.2.1用75%的酒精棉球包裹针灸针具沿针柄至针尖方向单向反复擦拭,去除残存的污渍,将轻微弯曲的针具捋直。
1.2.2.2严重弯曲变形、针尖有倒钩或毛刺的针灸针具应剔除废弃不再使用,作为医疗废物直接投入利器盒。
1.2.3整理
1.2.3.1将整理后的针具按照尺寸的大小分类,整齐插入置于硬质容器中的纱布棉垫上;或者按5至20支塑封包装;或有封口的玻璃针管中,玻璃针管内置棉垫保护针尖。
1.2.4.灭菌
1.2.4.1压力蒸汽灭菌法
1.2.4.1.1优先选择压力蒸汽灭菌法。
1.2.4.1.2将整理包装后的针具按规范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无菌保存备用。
1.2.4.1.3硬质容器不能使用普通不锈钢或铝制饭盒替代。有侧孔的不锈钢盒可以作为针具容器,但应有外层布巾包装并符合WS310.2灭菌装要求。
1.2.4.1.4包装容器及内衬纱布棉垫一用一清洗,衬垫发黄变硬有色斑等及时更换不得再用。
1.2.4.1.5灭菌后的针具有效期:塑封、无纺布包装宜为180天;纺织布包装宜为7天,开包使用后4小时内有效;开包后未用完或未开包过期者应重新灭菌后使用。
1.2.4.2化学灭菌方法
1.2.4.2.1没有压力蒸汽灭菌条件,可采用符合国家规定,具有消毒灭菌效果的灭菌剂浸泡灭菌。
1.2.4.2.2化学灭菌剂的浓度配置、浸泡方法、时间等参照厂家说明书执行。
1.2.5存放处应保持清洁干燥,以防细菌或真菌滋生。
2.拔罐器具
2.1拔罐器具直接接触患者皮肤,应达到高水平消毒,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由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置并使用清洗消毒器清洗。
2.1.1清洗消毒器
2.1.1.1热力清洗消毒器,应符合A0值3000(90℃/5min或 93℃/2.5min)的要求。
2.1.1.2干燥后,清洁保存备用。
2.1.2手工清洗
2.1.2.1没有明显血液、体液等污渍的拔罐器具,用含有效氯250—500mg/L溶液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2.1.2.2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拔罐器具,应完全没入酶洗液浸泡10—30分钟,清水冲洗,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溶液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备用。
3.刮痧器具
3.1刮痧部位皮肤应完整没有破溃,刮痧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皮肤。
3.2刮痧器具应选择圆润,光洁物品,不得有粗糙、毛刺等。
3.3刮痧润滑油应保持清洁干净,应标注开启使用日期,超过一周应更换,重复灌装的包装容器一周清洁消毒一次。
3.4刮痧器具应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应先用流动水刷洗,去除油渍等附着物,再用75%的乙醇或消毒湿巾等擦拭。
3.5当日诊疗结束后,依据刮痧器具不同的材质,选择适宜的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3.6遇有血液体液污染时应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取出干燥保存。
4.药浴容器
4.1药浴容器内应套一次性清洁塑料袋,盛装药浴液供患者浸泡药浴。
4.2药浴液及内置一次性塑料袋应一人一用一更换,不可重复使用。
4.3药浴容器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
4.3.1使用后将一次性塑料袋连同药浴液一并去除,避免药浴液遗撒容器内。
4.3.2清水冲刷容器,去除残留的液体污渍。
4.3.3药浴容器污染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消毒刷洗药浴容器。
4.4消毒后的药浴容器应清洗后干燥保存。
五、职业暴露与预防处理
1.医务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在工作中执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2.存在职业暴露风险者,如无免疫史并有相关疫苗可供使用,宜接种相关疫苗。
3.一旦发生锐器刺伤情况,应立即用皂液和流动的清水清洗被污染的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5%酒精或0.5%碘伏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包扎处理。
六、施治部位感染的预防与处理
1.艾灸、拔罐时应避免灼伤或烫伤皮肤。若皮肤起水泡时,小的无须处理,仅敷以消毒纱布,防止擦破即可;水泡较大时用消毒针将水放出,涂以烫伤油等,或用消毒纱布包敷,以防感染。
2. 施治后皮肤若出现红肿、脓疮或感染的症状,应对症处理。
七、医疗废弃物品处理
1.一次性针具使用后,应直接弃置于有医疗废物标签的利器盒内。当利器盒内的弃置物已达至总容量的四分之三时,应将利器盒密封。密封好的利器盒应按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其他医疗废物,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内,并按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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