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病例应于24小时上报感染管理科”现在的依据是哪个规范?
“医院感染病例应于24小时上报感染管理科”,这个“24小时”深入人心:之前其依据为: 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但是,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起实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此时,寻找参考文献,却不知应该参考那个文献?是不是我学习文献不够认真{:1_248:},求大家指引{:1_10:}! 估计就是从原来的规范一致沿用的,因为每家医院制定上报制度的时候又找不到其他的时间范围,只能继续沿用老的标准,不一定非要是24小时,但是一定要符合“及时”这两个字,而这两个字又非常的模糊。 就是啊,一直沿用老规范。 真的除了规范,也没有在其它文件看到过具体的上报时间规定 随着信息系统的发展,认为发现后及时上报,在系统确认或排除感染就可以了。系统预警每天的医院感染病例,我们是否应该把工作转移到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措施执行的依从性上,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本帖最后由 liser 于 2017-1-10 23:01 编辑查看您所在上级卫计委处理规范要求,和国家对接的有省,下面还有市,不是由您直接和国家对接!我们这省里规范有资料查到24小时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本帖最后由 手榴弹 于 2017-1-11 09:33 编辑
关于这个问题在某位老师的帖子中和沧浪之水以及部分实习版主交流过,可能主要就是在2000版提到过,所以大家记得都很深刻,因为很多老的制度可能也都是24h;
不过对时间的要求,个人觉得需要从其目的出发:
与医院感染病例相关的质控指标可能主要是医院感染率和漏报率,这两个概念对医院感染的要求是在发生在“患者出院日期时间”之前即可,并没有说发生医院感染24h以后上报的就算漏报,当然也有老师提出他们就是按照24h计算漏报的,但个人认为这都是各家单位为了促进临床处理所自行设置的,比如有的设置48h后算漏报一样,从大的概念来看,只要是出院前处理了就不能算作漏报,这块在付强所长编制的《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中也是有明确界定的哦。
所以个人认为只要出于为了强化监测的目的,时间的设置只要不晚于出院时间,原则上应该都是可以的,当然越早处理肯定是越好的。
除了废止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上有要求,没见过其他相关要求 学习了{:1_1:}{:1_1:}{:1_1:} 谢谢以上老师的分享,重点还在于医院感染的防控 没看到新的规定,这个规定只好借鉴沿用了以前的了。 如果有院感病例 及时 上报就ok了。但大家的观念还是执行的是24小时以内。 提问题的老师看得很是细致,一直以来对此有模糊概念。这次理清了
只要是出院前处理了就不能算作漏报。 学习了,谢谢分享!支持老规范。 我们延用老规范,也没有在其它文件看到过具体的上报时间规定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学习了,感谢老师分享。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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