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雪0816 发表于 2016-12-5 15:28

关于医院感染发病率计算的一点小疑问

《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p93医院感染发病率:【分母说明】观察期间危险人群人数,即观察期间所有接受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的患者人数。确定时间段住院患者人数既等于同期出院人数加上期末在院人数之和,也等于期初在院人数加上同期入院人数之和。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中医院感染发病率的分母仅用同期出院人数代替。两个公式是不一样的。
我的问题是:如果单独调查某一时间段的医院感染发病率,这样计算分母是肯定没问题的;如果连续计算每个月份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就会有一部分患者2次进入到分母之中。按照“同期出院人数加上期末在院人数之和”计算分母的话,期末在院人数这部分患者中,肯定大部分患者又成了下一个周期的同期出院人数,这部分患者就做了2次分母。如此计算就会低估医院感染发病率。计算周期越短,这种影响就越大。
我的理解您认同吗?
您的医院如何连续计算每月(或每季)医院感染发病率?

a631642192 发表于 2016-12-5 15:45

每月的感染发病率计算和每年的计算是有出入的,不是简单的加和;连续计算时会出现一个病人两次被分母纳入,但是也是客观的反应了每个月的实际情况,年或半年或季度也可能出现患者两次以上住院被多次纳入情况,但是这些都是很难避免的,除非严格统计纳入排除,一般只要客观的反应了感染发生情况即可,如果做到真正意义上例次统计就太繁琐复杂啦

感控雏鹰 发表于 2016-12-5 16:03

蓝雪版主意思是计算一年或者一段时间按照说明提取人数没问题,如果连续计算每个月的就会有长期周转病人反复进入分母从而造成感染率比实际低的情况是吗?个人的理解,这个和分数之间的计算是一个概念,比如说2/5+1/4,必须进行标化以后才能加,如果单单分子加分子,分母加分母,那结果自然就是有影响的咯,不能用一段时间和连续每个短时间进行比较的,比如说你单独计算1月份的时候,这个患者就在1月里面呀,当你单独计算2月份的时候,她同样是客观存在在2月份的呀,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哦

kwj100200 发表于 2016-12-5 16:26

赞同老师的看法,但同时又觉得有点钻牛角尖了。只要能反映出某一时间段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就行了,至于这段时间有多长,会不会与下一段时间有交集,两个数算出来没有可比性。如果理解错误请见谅!

若亭若亭 发表于 2016-12-6 11:37

之前我也困惑过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医院只统计出院人数,所以我的所有数据都是按照同期出院人数是分母,从没有考虑过同期在院人数,这样肯定也有误差,数据是不是也不对呢?

荼蘼花开之夏 发表于 2016-12-6 14:40

我也曾经遇到老师这样的问题,这个分母到底如何更准确精确。

宋小船 发表于 2016-12-6 15:01

连续计算每个月的感染率的时候,目的也只是月与月之间的感染率进行对比!每个月都按此公式进行计算,所以不需要考虑病人是不是连续2个月都被计算进分母这个问题啊?

940212933 发表于 2016-12-7 10:00


路过学习了,今后要注意这个问题。谢谢老师!

张志刚 发表于 2016-12-13 13:07

我的所有数据都是按照同期出院人数是分母,从没有考虑过同期在院人数,这样肯定也有误差,数据是不是也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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