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打包问题
医疗废物打包必须要求打包后密封,不能两次打开吗,有相关的要求出处吗,目前我院尚未做到。了解到有鹅颈式打包法,还有其他打包方法吗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不太明白什么是两次打开?密闭之后要求就是不能打开的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目前未看到要求打包的要求,我们是采用鹅颈式封扎。 封口之后就不能打开,这是原则。 我们是采用鹅颈式封扎后,用封口扎丝封口,封口后不能打开的。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我院采用的是一次性塑料索带封口。 封口之后就不能打开,这是原则。 密封后为什么还要打开呢 我院采用的是封扎带封扎后是打不开的,除非用剪刀。 不是活口就可以吧 按照要求:鹅颈试封口。 医疗废物不能打开,密封保存。 规范上明确规定的啊,放入以后不能再取出。 封口之后为什么还要打开啊,是不能打开的,这是原则。 我们医院也是采用鹅颈节封口,贴标签,签字运送。 鹅颈式打包法挺好,密封后不能打开,有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再说打开干嘛。 不管是什么方法打包,只要符合要求就可以了,没有明确的要求,必须要用什么方法。 为什么要打开呢 璐璐LOVE 发表于 2016-11-28 14:57
不太明白什么是两次打开?密闭之后要求就是不能打开的
是再次打开,输入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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