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有“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 、贮存、销毁单独的登记本”吗?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6-11-16 10:25 编辑请问一下各位老师们:我医院是一个基层医院,请问各位老师你们是不是在做一次性医疗器械的使用、登记 、贮存、销毁单独的登记本呢。除了医疗垃圾登记本外,是不是还做了? 应该需要做的吧????? 我地区卫监曾经这样要求过,要求使用的所有一次性医疗用品每月支领多少,用了多少,走了多少,剩了多少都要一一对应,包括输液器及各种规格的注射器,一直执行不好,后来慢慢就流产了。
个人认为没必要。以注射器为例每月用量那么大,怎么统计呢?每天翻垃圾袋数数吗?
不知道楼主说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包括什么,但个人意见不能作为依据,不管对错与否,还是以当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一致吧。胳膊拧不过大腿。 我们没有做单独的登记,只有医废运送交接单。 以前我院做过,是药监刚成立时药监规定的,每天登记输液器多少、注射器多少、怎么毁行、怎么消毒等等,后来慢慢就取消了,现在只是产出科室和回收有登记。 任何事情做的时候都 要考虑目的,考虑清楚有意义再做。上级硬性布置的除外哟! 我们没有,工作量太大,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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