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流年 发表于 2016-11-9 10:25
如果严格按照职业暴露的概念来说,个人认为不算。lllecho 发表于 2016-11-9 10:30
如果护士在这次被抓伤的过程中被患者的病原体感染,那就是职业暴露。守候天使 发表于 2016-11-9 11:00
应该不算.........鲜美的遇见 发表于 2016-11-9 11:25
单单是抓伤,不构成传播啊~如果只是普通病人就更不算了日照院感zhangqi 发表于 2016-11-9 14:30
这个我们医院八月份有一例医生被住院患者咬伤的,是上报的职业暴露呀,不过后期随访没有什么异常!㊣『super』 发表于 2016-11-9 14:31
可以算作工伤那吧pdk65 发表于 2016-11-9 15:36
我觉得算是职业暴露。被患者抓伤,不一定是被患者打的,也可能是患者病情引起狂躁至抓伤医护人员。如果是因为矛盾冲突引起的就不算。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6-11-9 15:40
无论是否算,也得搞清这个病人的状况,根据病人和护士之间是否存在有血源性接触考虑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吧感控小能手 发表于 2016-11-9 16:37
个人认为不应该算职业暴露,如果被乙肝、艾滋等传染病病人抓伤,应该算职业暴露阿赛叶 发表于 2016-11-10 14:16
谢谢各位老师的指教。二进制 发表于 2016-11-11 05:19
安保先上,制止继续伤害。然后,请问:患者何病住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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