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霉素瓶等药品及安瓿的归属多次探讨!
关于使用后青霉素等药瓶如何处理问题,大家基本都达成一致共识,它可以不是医疗废物,比较有意思的是,重新翻出相关资料,您会发现当初卫生部规定的292号文件,里面其实只是提到输液瓶,并没有指药瓶。是江苏省走在前列,省里规定了把药瓶不作为医疗废物,然后卫生部给江苏省有个批文,同意了这一做法!也就是338号文件。到我省后,领导与卫监老师取得联系,卫监也认可卫生部对江苏省的批复,可以把青霉素等药瓶按照输液瓶来处理。江苏省还有个省内规定,就是把安瓿列为生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关于这个规定,我们省卫监就不认,理由为不是卫生部批复的。还挺有意思的啊!不知大家省内是如何规定的?卫监是如何认可的?
装青霉素类的玻璃瓶不属于医疗废物,那装维生素类的玻璃瓶属于医疗废物吗? 我们按生活垃圾,卫监来查,拿批文给他看。 按生活垃圾处理,只不过卫监所不承认罢了,只要我们有省里的文就可以了。 对于各种玻璃瓶,那维生素不是玻璃瓶吗,也没接处污染的血液体液为什么就按医疗垃圾呢 一粒种子 发表于 2016-9-13 10:27
装青霉素类的玻璃瓶不属于医疗废物,那装维生素类的玻璃瓶属于医疗废物吗?
装维生素的我理解是安瓿瓶 我们是按医疗废物走的
{:1_12:} 我们现在也是按损伤性医疗废物走,盼望能有统一标准,执行起来理直气壮。 我院青霉素类玻璃瓶不作为医疗废物,安瓿类按损伤性废物处理,处理比较麻烦,希望有统一的要求,遵照执行 一粒种子 发表于 2016-9-13 14:30
我们现在也是按损伤性医疗废物走,盼望能有统一标准,执行起来理直气壮。
我们也是按医疗废物走的,生活垃圾点不让倒。 我们是按生活垃圾处理,只不过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要求不用于原用途和损害人体健康的用途。我院后勤与收集部门(有资质的部门)签有相关合同。 我院青霉素类玻璃瓶不作为医疗废物,而安瓿类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谢谢大家,路过学习了。 输液小瓶按生活垃圾处理,安瓶是放置于利器盒内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 青霉素小瓶按照生活垃圾处理,维生素类安瓿是按照损伤性废物处理。 下载了,谢谢老师的分享,回去慢慢学。 我院青霉素类玻璃瓶不作为医疗废物,而安瓿类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这就是问题所在,为什么有些事情要各省去请示卫生部,既然听到了下面的反映,为什么卫生部还不统一下文,简直莫名其妙。 我院也是青霉素类玻璃瓶不作为医疗废物,而安瓿类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青霉素类玻璃瓶按生活垃圾分类,装维生素的那种粉剂的玻璃瓶也可以按生活垃圾,只是玻璃安剖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