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当当 发表于 2016-8-24 17:04

这个案例如何处理?

今产房一物业公司的保洁员告知, 在前几日的保洁过程中,遇见一小三阳病人,没戴手套,(自诉最近过敏,手背及手臂发痒,有抓破现象)怕感染,要求按职业暴露流程抽血查一下,已督促物业公司给予抽血检查(入职未体检),此病例算职业暴露吗?遇到此类问题如何处理?,请各位老师支招。

HASYGGK 发表于 2016-8-24 17:33

如果没碰到病人的产物,就没有必要这么紧张,如果病人的血液体液,那就要抽血检查,一来看看保洁员本身是否阳性,二来可与以后做比较。

yuanyanting 发表于 2016-8-24 20:59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水至清则无鱼 发表于 2016-8-24 21:02

看你院制定的职业暴露管理制度,发生职业暴露后,有上报的时限么?时限是多长时间。如果这个人上报时限超过规定的时限,且没有当事科室护士长或科主任认证,还是不要考虑职业暴露。

独白 发表于 2016-8-25 16:31

保洁过程中遇见一个小三阳病人?怎么遇见?有过血液体液及其他分泌物的接触吗?如果没有,那不算职业暴露。

xuesi 发表于 2016-8-25 22:17

说实在的,当时具体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清楚,单纯这样描述还不好主。如果报职业暴露还有很多问题不知你是否考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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