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门诊精神病患者咬伤算是职业暴露吗?
今天接到一同学电话,说是他们医院门诊接诊的一位精神病患者在医院闹事,砸坏办公用电脑及桌椅和其它物品等,当时医院报警并有110警察到来,但是还是咬伤了门诊医生,而且伤口很深。他说该患者不是第一次这样,以前也闹过,并且也咬伤医生,砸坏电脑及办公桌椅,重要的是该患者还患有丙肝,他们到院感科报“职业暴露”,我当是就疑问了,这算是职业暴露吗? {:1_10:}{:1_10:}也应该算吧 当然算了,是工作期间,有伤口,有体液接触~ 算,病人还有丙肝,要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在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应严格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当然算啊,应严格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我个人觉得:在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应严格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个人觉得应该算,职业暴露的定义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或者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以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伤事件)。这个也属于“意外”,不是医务人员主观要让他咬的。 在诊疗活动中发生的,应严格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秃子头顶的蚤子…明摆着的事情,当然算。谢谢! 个人理解应该算职业暴露。 当然算是!!!怕是还要根据被咬情况打狂犬疫苗! toto 发表于 2016-7-30 14:39当然算是!!!怕是还要根据被咬情况打狂犬疫苗!
恩,告诉他去找外科医生看看,谢谢老师! 星简 发表于 2016-7-30 14:55
恩,告诉他去找外科医生看看,谢谢老师!
感染科医生来评估一下比较好! 院感小哥 发表于 2016-7-30 10:57
当然算了,是工作期间,有伤口,有体液接触~
恩,没想到这样也算是暴露方式{:1_10:} syrcxsr 发表于 2016-7-30 11:08
算,病人还有丙肝,要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恩,追踪肯定是需要的 249277344 发表于 2016-7-30 11:56
个人觉得应该算,职业暴露的定义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 ...
我网上查了一下,职业暴露的方式中并没有抓伤、咬伤这一类,所以有点纠结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7-30 15:11 编辑
算职业暴露
toto 发表于 2016-7-30 14:57
感染科医生来评估一下比较好!
恩恩,谢谢老师的指点! 谢谢老师的分享,路过了,学习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