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微笑~ 发表于 2016-5-11 17:53

剖宫产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剖宫产手术是在断脐后还是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给药方案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没有具体规定剖宫产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听.讲 发表于 2016-5-11 18:44

我们是断脐后使用。

叮叮当当 发表于 2016-5-11 19:13

应该是断脐后使用,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附件。

小小萤火虫 发表于 2016-5-11 19:24

《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抗菌药物”。

花儿微笑~ 发表于 2016-5-12 08:24

各位老师: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并没有像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附件规定的是断脐后。我们到底该执行那个文件?麻醉科主任将麻醉论坛上说最新研究还是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我们该怎么做?

肺克不克肺 发表于 2016-5-12 15:27

新版指导原则 把原来的“断脐后”这个要求去除了。断脐后和切皮前都是可以的。
主要是考虑单独一次给药对孩子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同时还要考虑母亲的预防问题。所以认为原来的做法欠妥。 现在两种都是允许的

bdx 发表于 2016-5-12 15:49

谢谢各位老师,学习了{:1_1:}{:1_1:}{:1_1:}

why燕子 发表于 2016-5-12 16:07

6#楼老师说是很详细,长知识了

长江流域 发表于 2016-5-12 16:28

《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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