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剖宫产手术是在断脐后还是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给药方案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没有具体规定剖宫产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 我们是断脐后使用。 应该是断脐后使用,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附件。 《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抗菌药物”。 各位老师: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并没有像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附件规定的是断脐后。我们到底该执行那个文件?麻醉科主任将麻醉论坛上说最新研究还是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我们该怎么做?
新版指导原则 把原来的“断脐后”这个要求去除了。断脐后和切皮前都是可以的。
主要是考虑单独一次给药对孩子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同时还要考虑母亲的预防问题。所以认为原来的做法欠妥。 现在两种都是允许的 谢谢各位老师,学习了{:1_1:}{:1_1:}{:1_1:} 6#楼老师说是很详细,长知识了 《剖宫产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预防用药时机,一般应在钳夹脐带后立即静脉应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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