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批件过期后索安全评价报告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本人刚接手消毒剂索证。查到有一个厂家乙醇消毒液原有卫生许可批件过期,问厂家索要安全评价报告,厂家提供的检验报告只有PH、乙醇含量、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对数值等三项结论,并声称国家有规定原有批件的只要求检测这三项。是有这样的规定吗? 这里很详细,你可以参考一下
这个文我很详细的看了哟,没有说许可批件过期后能简单的做三项作为安全评价。{:1_1:} ﹏☆.静雨轩 发表于 2016-5-11 17:28
这里很详细,你可以参考一下
有关消毒剂管理新规下载学习了,非常及时,谢谢您提供的资料! 谢谢老师分享!下载学习了。 {:1_1:}{:1_1:}{:1_1:}很详细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2014版《消毒产品安全评价规定》附录中有检验项目的要求,肯定不止三项。 完整的安全评价报告包括:封面,结论页,检验报告,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质监局备案),标签说明书,配方表等。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证明(非必须) 2014版《消毒产品安全评价规定》 要求在卫生许可批件过期前做安全评价报告只需三项,像单方乙醇原来就是安全评价报告,现在重新备案,只查三项行不行 谢谢老师分享,!下载学习了。 路过学习了,已下载收藏,谢谢老师学习 感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感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