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69 发表于 2016-5-11 12:02

抗菌药物预防使用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给药方案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
可是我培训提问时一直还是沿用的老习惯,术前0.5~2小时内、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昨天我们省也是全国知名专家韩处给我提出质疑,在这里向老师致敬,谢谢质疑指导!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值得学习也鞭策自己以后不管干什么要细心!


奇蛊无毒 发表于 2016-5-11 12:34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juhuabai 发表于 2016-5-11 12:40

{:1_1:}                     

guoli2008 发表于 2016-5-11 12:52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

pingpingdandan 发表于 2016-5-11 13:06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暖雨 发表于 2016-5-11 13:51

向老师精益求精的精神学习

gsl 发表于 2016-5-11 15:06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满天星868 发表于 2016-5-11 15:09

切皮前0.5-1小时内,麻醉开始时,手术超3小时或超药物半衰期2倍以上,术中出血大于1500毫升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6-5-11 15:13

和临床药学部的同事沟通过这个问题。
之前是术前0.5~2小时内、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现在要求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这些都是没有特殊情况的围术期用药。
但是在手术有特殊情况下,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就要求追加抗菌药物,以降低手术部位感染发生风险。

龙州妇幼 发表于 2016-5-11 15:39

切皮前0.5-1小时内,麻醉开始时,手术超3小时或超药物半衰期2倍以上,术中出血大于1500毫升

初雪 发表于 2016-5-11 15:47

谢谢老师的分享,学习了。

花儿微笑~ 发表于 2016-5-11 17:50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给药方案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
剖宫产手术是在断脐后还是在皮肤、黏膜切开前 0.5~1 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俊桃桃 发表于 2016-5-11 21:02

学习了,谢谢分享{:1_13:}{:1_13:}

jsxydmf 发表于 2016-5-12 05:05

根据各类手术暴露时间和每种药物半衰期制定的个性化预防性使用抗生素的指导原则才是是科学的、终极版的原则,感谢老师分享!

xpgk 发表于 2016-5-12 08:39

我们上周刚培训,强调了上述内容。

20120206yuyu 发表于 2016-5-12 08:56

路过,学写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tzdnxy 发表于 2016-5-12 09:02

我们执行的不好,挺郁闷的。{:1_4:}{:1_4:}{:1_4:}

why燕子 发表于 2016-5-12 09:23

学习了,清楚、详细,谢谢老师的分享

张湘婷 发表于 2016-5-12 09:33

学习,感谢老师的分享。

ldlhlu 发表于 2016-5-12 09:48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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