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老师一个问题
一长期住院病人,在2015年6月份发生肺部感染,属于院内感染;现2016年5月份又发生肺部感染,仍考虑院内感染。请问这两次院内感染需不需要分别报卡? 如果去年那次肺部感染曾经治愈(停用抗菌药物后血常规降至正常、无发热、咳嗽,咳痰、肺部啰音等),此次再次出现的感染我认为应该再次报卡, 同意楼上老师意见 当然应该了 需要再次上报,感染发生是1人2例次 路过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应该再次报卡,因为两者无关系。 应该再次报卡,1人2例次。 谢谢各位老师热心的解答 应该上报,一人2例次。 应该分别报卡,一人次 两例次 按照医院感染诊断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肯定应该报院内感染登记卡,这不同于传染病上报卡呀! 都相隔这么长时间了,肯定要算2次感染 应该上报的(1)对于有明确潜伏的病人,自入院第一天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所发生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
(2)对于无明确潜伏期的疾病,发生在入院48小时后的感染即为医院感染。
(3)病人入院时已发生的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亦称医院感染。
(4)在原有医院感染的基础上,出现新的不同部位的感染(败血症除外)或在原有感染部位已知病原体的基础上,又培养出新的病原体均属医院感染。
(5)新生儿经过肠道时发生的感染亦称医院感染。
肯定要。两次都是院内感染呀。 时隔一年,那么久了,上一次的肺炎肯定治愈了啊!新发的跟以前的没有什么联系嘛!当然要报。 隔了那么久,是2次感染,应该上报。 尘埃1969 发表于 2016-5-3 09:29
需要再次上报,感染发生是1人2例次
同意老师的意见。。。。。 这个肯定需要上报的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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