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陈旧结核复发算医院感染吗
外伤患者住院半月后原有结合复发算医院感染吗?是计入慢性病急性发作还是原有疾病激活复发,请老师们指导,先谢过 个人认为不算医院感染病例 患者自身原先就有,不是医院内获得的,不能算作医院感染 去年在湘雅医院学习时候,听吴教授讲过,应该不属于医院感染。 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结核杆菌感染,应该属于医院感染。 外伤患者原有结核复发,是肺结核还是骨结核?还是其他结合?如果是肺结核,入院时是否还在治疗期内?如果肺结核治疗疗程已结束,并复查肺结核已治愈,个人认为,应算是外伤应急和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结核杆菌感染,应该属于医院感染,不属于慢性病急性发作。 个人认为不应该算院内感染。 个人认为不应该算院内感染。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指出,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应该不算的,病人本身携带。 应该不算院感的,结核的潜伏期至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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