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患者收治
综合医院,经常会有一些患者收治后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有的及时转诊,可有的患者坚决不愿转诊治疗,科室病人很多,调床单间隔离几乎不可能,请教老师们,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耐心沟通,说明利害关系 必须转诊的,这不是同意不同意的事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章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我们把利害关系给临床科室反复强调,但是,科室护士长说:我们劝说患者出院无效,单间隔离不可能,我们走廊加床已有四个病人,你么说咋办? 不能保证传染病人的有效隔离,不能为患者提供合格的、安全的医疗环境,转诊是必须的。这个必须首先要医务人员内部达成共识,然后集体做患者的工作,在原则面前,人人平等。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转诊一定要在患者病情允许的基础上,转诊的原则还是应该先保证救命的前提下。另外,个人觉得床位满也不能作为不做好隔离救治的原因,发生院内感染的话,责任还是在我们啊! 根据传染病类别区别对待,有的传染病患者可以床边隔离,有的需要单间隔离,有的必须转院,遇到不配合的可以叫警察。 患者不论在哪里诊治,都要根据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这是原则。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呗。对于需要接触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确实不愿意转院,就做好床边隔离。如果是需要呼吸道隔离的传染病,病人不配合,可以叫警察的,不然做不到单间隔离,把其他病人感染了,责任还是在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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