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 发表于 2016-4-13 19:23

新疆卫计委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督查

关于开展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04月13日 17:24    点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管)各医疗机构,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862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新疆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与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办医发〔2016〕3号)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委派自治区院感质控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抽查。一、督导抽查时间2016年4月1日至5月15日。二、督导抽查对象伊犁州、吐鲁番市、博州、昌吉州、巴州、喀什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县级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三、督导抽查分组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全区9个地(州、市)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详见附件1)。四、工作要求1.各地(州、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要从陕西省镇安县医院严重医院感染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领导,履行法律赋予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实施监管的职责,控制并减少医源性感染,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2.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新疆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与调查工作的通知》(新卫办医发〔2016〕3号)要求,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应在2016年2月1日-3月15日期间,完成本地区医院感染专项督导检查与调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完成自查的地州有吐鲁番市、塔城地区、克州、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请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尽快完成此项工作(详见附件2)。3.各地(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协助做好此次抽查工作,于4月20日前向督导检查组提供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各类二、三级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门诊、乡镇卫生院/所等)名单、类型和分布,以备随机抽查。并组织本地区医院感染质控、护理质控、疾控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专家参与督导检查,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4.各督导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进行数据汇总,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抽查结果以电子版及纸质版邮寄形式报自治区感染管理质控中心。联系方式:喻玲丽(13479822030)王鹏(13095000176)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新市区鲤鱼山南路137号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管理科电子邮箱:Xjgk2016@126.com附件:1.2016年新疆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导抽查分配表 2.2016年全区开展医院感染专项工作自查一览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6年4月13日

明玥 发表于 2016-4-13 20:47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督查工作开始了,对于提高基层医疗质量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6-4-13 21:53

今天下去督导了几家基层医院。

aiwen681219 发表于 2016-4-13 21:54

我们省也在进行中,希望这对基层医院有实质性的帮助。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6-4-13 21:56

不流于形式的院感专项督导,还要注意后续的整改情况,这样才能到起到督导的作用。

院感人员 发表于 2016-4-14 11:24

老师,自查一览表可以放出来看一下吗/

清清 发表于 2016-4-14 11:38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6-4-13 21:56
不流于形式的院感专项督导,还要注意后续的整改情况,这样才能到起到督导的作用。

此项工作今年年初就做了安排,首先是自查,然后是专家一对一指导,现在是专家到现场再督查,5月底前全部完成(包括督查、汇总分析、整改报告),最后根据各地州、各级医院存在的问题再进行下一轮的督查,真正运用PDCA管理工具的典范哦。

清清 发表于 2016-4-14 11:39

院感人员 发表于 2016-4-14 11:24
老师,自查一览表可以放出来看一下吗/

内容有点多,我抽空上传。

清清 发表于 2016-4-14 11:46

清风细雪 发表于 2016-4-13 21:53
今天下去督导了几家基层医院。

真羡慕您,抽半天时间就能检查了,我将要去督查的地方叫和田地区,距离乌鲁木齐1500公里,坐飞机近两个小时,我们还要到县、乡、村,只能做汽车,基本都需要三个小时。此次督查将血透专家、护理专家、CDC、卫生监督所和我们院感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将血透室、院感、手卫生、安全注射一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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