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69 发表于 2016-2-2 11:23

抗菌药物给药途径

本帖最后由 尘埃1969 于 2016-2-2 14:41 编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宗旨,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减少和遏制细菌耐药,安全、有效、经济地治疗患者。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选取口服吸收良好的抗菌药物品种,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①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②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变或肠道吸收功能障碍等);③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④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⑤感染重、病情进展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等);⑥患者对口服治疗的依从性差。肌内注射给药时难以使用较大剂量,其吸收也受药动学等众多因素影响,因此只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的轻、中度感染者,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者。接受注射用药的感染患者经初始注射治疗病情好转并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易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①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时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如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等);②眼部及耳部感染的局部用药等;③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较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抗菌素常常作为“万能药”随意使用,抗菌素的合理使用需要大家的宣教及努力!

肺克不克肺 发表于 2016-2-2 14:38

提个建议,抗菌素这个名称不够规范,应该叫“抗菌药物”。建议摒弃抗菌素这个名字。

尘埃69 发表于 2016-2-2 15:24

郁闷中落寞 发表于 2016-2-2 14:38
提个建议,抗菌素这个名称不够规范,应该叫“抗菌药物”。建议摒弃抗菌素这个名字。

   有道理,谢谢!!已改

yubeifang2008 发表于 2016-2-4 10:24

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kiwi32680 发表于 2016-2-4 11:08

我也刚想说呢,不能叫“抗菌素”,显得不专业{:1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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