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院感科是临床一线还是后勤科的相关国家文件吗?
各位老师:我们医院在奖金分配上,划分为几个等级,临床一线,后勤科或行政部门。比例拉开比较大。我们院感科被划了后勤科或行政部门。如果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院感科是临床一线,还可以把相关条款给领导人看,可能改变对院感科奖金的发放。谢谢提供!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皖卫医【2012】34号
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章专职人员待遇
第十四条作为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应享有其他一级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应的政治、工作、学习和生活待遇。
第十五条医院感染管理专业是有一定职业风险的专业工作,其工作人员应享受感染病科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关心、支持医院感染管理科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在专职人员的奖金分配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第六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七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实施工作。
第十八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省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重视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专职人员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从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2015年国家卫计委不是出台了六个专业平台科室,就包含有医院感染管理科哈。还有麻醉、病理等科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4-10
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我委组织麻醉、重症医学、急诊、临床检验、病理、医院感染6个专业国家级质控中心,制定了相关专业的质控指标(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子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中使用。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加强指标应用、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指标应用过程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委医政医管局。
联系人: 医政医管局李亚、马旭东
电话: 010-68791875、68791876
传真: 010-68792067
邮箱: medicalquality@163.com
附件:1.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2.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3.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4.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5.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6.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3月31日
依据2015年国家卫计委不是出台的六个专业质控指标,就是业务职能科室。 说实话,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前年医院给护龄超过30年的护士颁发证书就没有我的,去找的时候告诉我说:你已不在临床工作,不能算了。我也是真的很郁闷,那我算哪拨的?医疗说我是学护理的,护理又说我不在临床了,最后主管院长说,你就是职能部门的,这个解释能成立吗? 若干院领导对感控工作的认识不足,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对医疗机构法人的考核力度,院感人才能不处于两难境地,最大化的减少院内感染! 一般上是把院感科归入行政后勤部门的,但在院感科工作的护士也应计算护龄的。 谢谢老师的资料分享,学习了。 全椒医院8011 发表于 2016-1-7 08:01
安徽省卫生厅文件
皖卫医【2012】34号
安徽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我没查到山东省对感控专职人员的管理办法?老师有法可依了。 我们一直是行政职能科室,要想划入临床一线不太可能,那样的话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肯定会出声。 我们也是与医务部、护理部等一样属于业务职能部门,待遇和其余行政职能部门是一样的,低于一线科室。 肯定不是临床一线!应该是职能科室,我们是按照行政科室进行管理的。 我院上任、在任院长都是非卫生专业人员,没有道理可讲的。 我们拿行政奖临床科室还有意见呢,想跟临床一样,三个字:不可能! 不过有些临床一线的奖金也不高,有时还不如行政。 有谁可以提供浙江省关于院感专职人员的文件吗?郁闷。其他医院和护理部,医教科同属一级职能科,就我们低人一等 我们按职能科室算。低于临床。 我们是归口于医务部(包括医务科、院感科、防保科、医保办),是职能科室,我院:A级为医务部、科教部; B级为党政办公室、财务部、门诊部、人力资源部、护理部、信息管理部,C级为后勤保障中心、医学装备科、工会、团委。 没有相关法律,我们是属于带有业务性质的行政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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