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风123 发表于 2009-4-17 16:02

我的城市比较乱,我不知怎么做是正确的,请专家指点!

学习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中写到: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应该在产生地进行高压灭菌处理然后按医疗废物处理。我个人理解标本包括生化标本、血尿便和各种体液标本。
      疑问1:标本是不是应该包括生化标本、血尿便和各种体液标本?
      我非常想知道上述标本应该怎么处理是正确的?我市处理不统一,把我都弄糊涂了。我市各家医院大都直接回收、由有资格的单位统一处理,个别地方生化试管过了保存期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24小时再回收处理。这样做对吗?和法规是否相悖?
      疑问2: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手套和手术衣(没血的、非传染病的)算不算医用垃圾?请老师赐教,谢谢!

精灵猴 发表于 2009-4-17 17:13

答1.生化标本、血尿便和各种体液标本的处理可以参看《消毒技术规范》,基本是要求化学浸泡消毒,如果有条件应高压后再处理当然更好,但是因为产生的量较大,一般医院都做不到。香港玛丽医院的检验科几台压力灭菌器都是用于废弃标本处理的。
解答2.即使没有血、非传染病的,是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也要算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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