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抗(抑)菌制剂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抗(抑)菌制剂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10-26
国卫办监督函〔2015〕9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近期,有举报反映个别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抗(抑)菌制剂夸大宣传,在标签说明书中标注治疗尖锐湿疣、痤疮等疾病,一些医疗机构违规用于临床治疗。为切实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大对抗(抑)菌制剂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辖区生产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是否标注了禁止标注的内容,是否违法宣传疗效。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辖区消毒产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和使用,不得将消毒产品作为药品治疗患者疾病,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追溯核查。
二、建立健全协调协查机制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研究建立部门联合查处协调机制。对涉嫌打着消毒产品的幌子,行冒充药品、在临床用于治疗疾病之实的,要及时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要健全消毒产品跨省协查机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本辖区生产企业的不合格消毒产品,应当及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通报情况。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厉打击抗(抑)菌制剂违法夸大宣传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加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不良记录名单制度,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要依法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不规范使用消毒产品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保障患者安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21日 对抗菌药物管理,要各级行政部门、从各个层面、各个渠道、各个专业进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单靠医疗机构管理是杯水车薪。 "对抗菌药物管理,要各级行政部门、从各个层面、各个渠道、各个专业进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单靠医疗机构管理是杯水车薪。"太赞同了。卫计委的很多政策,只能表示:唉 这口气是某些消毒产品说明出了问题吧? {:1_1:}{:1_1:}{:1_1:} 老朽 发表于 2015-10-28 08:25
对抗菌药物管理,要各级行政部门、从各个层面、各个渠道、各个专业进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单靠医疗机构管 ...
老朽老师说的太对了,单靠医疗机构管理还真是势单力薄呢。 对抗菌药物管理单靠医疗机构管理是杯水车薪 赞同,对抗菌药物管理,要各级行政部门、从各个层面、各个渠道、各个专业进行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单靠医疗机构管理是杯水车薪。 早就应该严肃查处抗(抑)菌制剂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了。 (抑)菌制剂已经在生活广泛出现了,希望这一政策能更好的规范厂家。 老朽老师所言极是,单靠医疗机构是肯定不行的 抗(抑)菌制剂不包括抗菌药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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