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5-10-15 22:06

【万金兆元】十月辩论赛辩手报名专贴(报名已经结束,随机分组情况已公示)

本帖最后由 焚膏继晷 于 2015-10-17 09:46 编辑

辩题:污染的器械是否应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
立场设定:
正方:是
反方:否

比赛说明:
1、比赛将于10月19日正式开始,10月26日结束。
2、参赛选手请密切关注站内短信发送的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点击,输入密码即可进入辩论室)的密码。及时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进行辩论赛。
3、辩论赛结束之后辩论贴仍将转移到公共区让所有会员自由辩论。
4、入选者无故不参赛将暂停两个月参加辩论赛的资格。确有原因无法参赛者需在开赛前两天向论坛辩论赛版主拙凌、焚膏继晷请假。

报名说明:
1、报名截止于10月18日,本期辩论正反方限制人数各10人。
2、所有会员均可报名。根据之前参加辩论活动情况、论坛积分以及论坛上的活跃度、报名先后顺序、有无存在无故不参赛情况等条件从所有报名者中进行筛选。
3、报名时无需选择正反方,完成报名者筛选后,通过Excel函数进行随机分组。
4、筛选及正反方分组名单将在本帖上进行公示。
正方反方
良龙马806004092
smoothwolf禅静思语
云中歌U1medical
小雪MM动飞扬
明玥山竹
xchl871822597niujialan
石磊--wxmsl(福星高照)
快乐无限yubeifang2008
热带雨林2010尘埃1969
佳蕙淼淼dufengxia

      




请尽快进入:QQ群 SIFIC辩手专群 425844413,申请入群时请注明SIFIC的用户名,谢谢!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5-10-19 17:03

本帖最后由 焚膏继晷 于 2015-10-19 17:06 编辑

正方辩手已经全部到位,反方辩手已经进如辩手QQ群的只有4位,还有6位未见踪影。


已经通过论坛站内短信进行第三次通知进群了!

请尽快进入:QQ群 SIFIC辩手专群 425844413,申请入群时请注明SIFIC的用户名,谢谢!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5-10-16 08:32

已报名。
建议:是否应该事先对辩题中的“预处理”给个规范的“定义”。以免辩论跑偏。

如珠如宝 发表于 2015-10-16 08:54

再报个名重在参与,还是学习为主吧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5-10-16 09:09

报名参与,目的是对日常工作中比较困惑的问题能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云中歌 发表于 2015-10-16 09:17

呵呵,通过了,要加油才行啊

兰兔 发表于 2015-10-16 09:18

关注辩论过程,重在学习提高。很接地气的辩题,期待中

一叶兰123456 发表于 2015-10-16 09:22

参加了两期辩论,颇有收获。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10-16 09:51

                     积极参加“污染的器械是否应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的正方辩论!

小雪MM 发表于 2015-10-16 12:09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5-10-16 08:32
已报名。
建议:是否应该事先对辩题中的“预处理”给个规范的“定义”。以免辩论跑偏。

确实啊,预处理到底是指处理到哪一步?概念范围大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10-16 14:26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10-16 09:51
积极参加“污染的器械是否应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的正方辩论!

那我就积极参加“污染的器械是否应在使用科室进行预处理”的无论正、反方辩论!

纤手素琴 发表于 2015-10-16 14:51

如果是随机分组的话,什么时候可以知道是正方还是反方呢?
确定自己的论点才能方便收集资料啊

纤手素琴 发表于 2015-10-16 14:57

没有参加过辩论赛
是什么形式的辩论呢?是指定某个时间段,大家一起上网在一起辩论么?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5-10-16 15:07

纤手素琴 发表于 2015-10-16 14:57
没有参加过辩论赛
是什么形式的辩论呢?是指定某个时间段,大家一起上网在一起辩论么?

是的,当报名人数够的时候,进行随机分组,然后统一进入到辩论赛QQ群。
一般来说,辩论时间在一周左右。

木木沙 发表于 2015-10-16 15:09

纤手素琴 发表于 2015-10-16 14:57
没有参加过辩论赛
是什么形式的辩论呢?是指定某个时间段,大家一起上网在一起辩论么?

恭喜这位老师,您答对了。比赛说明:
1、比赛将于10月19日正式开始,10月26日结束。
2、参赛选手请密切关注站内短信发送的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点击,输入密码即可进入辩论室)的密码。及时进入辩论室(辩手专区)进行辩论赛。
3、辩论赛结束之后辩论贴仍将转移到公共区让所有会员自由辩论。
4、入选者无故不参赛将暂停两个月参加辩论赛的资格。确有原因无法参赛者需在开赛前两天向论坛辩论赛版主拙凌、焚膏继晷请假。

wyq6064 发表于 2015-10-16 21:43

还没有做好准备,仍需要继续学习,密切关注辩论过程。{:1_8:}

木木沙 发表于 2015-10-17 08:47

已报名参与,接下来要好好准备了。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5-10-17 09:47

报名已经结束,随机分组情况已经公示。
请通过审核的老师尽快进入:QQ群 SIFIC辩手专群 425844413,申请入群时请注明SIFIC的用户名,谢谢!

良龙马 发表于 2015-10-17 11:25

焚膏继晷 发表于 2015-10-17 09:47
报名已经结束,随机分组情况已经公示。
请通过审核的老师尽快进入:QQ群 SIFIC辩手专群 425844413,申请入 ...

好的,QQ群 SIFIC辩手专群 425844413,申请入群时请注明SIFIC的用户名,谢谢!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5-10-17 19:38

很高兴又被选中参加辩论,目的是和大家共同学习,已发出入群申请,等待审核。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5-10-17 19:40

这次又被分到了正方,有很多熟悉的战友,大家一起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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