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zyy 发表于 2015-9-21 23:13

关于卫生监督

我们院感人大多是在本省学习培训知识,但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在全国学习培训,有时候检查指导有不同意见,我们的基层院感人该怎么办呢?是否有同感?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5-9-22 07:23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5-9-22 08:00

但是,大家应该把握一个大原则,不同的人葱不同的角度对规范的理解就会有误,就会造成偏差。
只有多多沟通来解决问题咯~~

jcyyhlb 发表于 2015-9-22 08:04

是的卫生监督的人张着手里哪点权力,有点不懂装懂,我好拿规范出来讲话。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5-9-22 08:12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非常赞同!应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往往许多时候许多细节规范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各位专家可能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这给基层医务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困惑。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5-9-22 08:14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老师说的很对,这种情况很常见,今年我省年会特意请了“卫生监督”及CDC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研讨了大家观点不同的问题。

沧浪之水 发表于 2015-9-22 08:15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5-9-22 07:23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确实,感觉卫监人员在进步,并能与院感人员有良好的沟通。

小羊妈妈 发表于 2015-9-22 08:16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同感,他们的知识好像更新速度很慢,还停留在很久以前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5-9-22 08:23

是有不同见解的时候,但大伙都是为工作,私底下多沟通——还是能达成共识的;我们市从去年开始,每年度卫生大督查时,卫监的同志特谦虚,专门邀请院感人参与一起督导,这样大伙沟通的机会多了,许多问题私底就解决了{:1_17:}

感恩你 发表于 2015-9-22 08:33

同感,有时真的是很无奈的,是听还是不听呢?{:1_2:}

喜羊羊9966 发表于 2015-9-22 08:41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非常赞同老师的观点。监督的人手上有执法权没办法呀,他们也不懂,只知道钱

阡陌 发表于 2015-9-22 08:48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5-9-22 07:23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在新规范出来,院感培训时还是可以看见卫监的身影,他们也在进步。

老朽 发表于 2015-9-22 08:50

1、无论是谁来查、哪一级来查,都还是在中国,还是卫计委领导下的,都必须执行国家和卫计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条例规范。
2、角度不同,认识不同,看法则不同,要求亦不同。但标准是一样的,多沟通。多理解。

小雨点儿 发表于 2015-9-22 08:59

有些检查的初衷就不是为了医院的整体提高{:1_7:},或是流于形式 ,或是目的不纯。

gaoruru 发表于 2015-9-22 09:20

卫监人员临床经验少,对院感的知识仅从书本和各种检查中获得,难免有不足之处,但是他们身上也有责任,而且这种责任不比临床院感人员少,卫监人员也在积极从各方面,包括向临床院感老师学习,来提高专业能力,目的是一样的,亲们请相信。

gaoruru 发表于 2015-9-22 09:24

老朽 发表于 2015-9-22 08:50
1、无论是谁来查、哪一级来查,都还是在中国,还是卫计委领导下的,都必须执行国家和卫计委的法律法规、部 ...

强烈赞同,我们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都是一样的,可能个别卫监人员理解有偏差,但是他们确实在进步,在学习。

806004092 发表于 2015-9-22 09:36

我们也常常碰到这样的问题,版主老朽所言极是:角度不同,认识不同,看法则不同,要求亦不同。但标准是一样的,多沟通。多理解。

lxpwxq2010 发表于 2015-9-22 09:42

应该以国家的学习为准吧

150306527 发表于 2015-9-22 09:48

作为卫生监督人,我必须要说几句,在院感监督方便,我们和院感人的目标是一致的。“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我个人观点是院感监督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基础是必须的,但是在实际技术操作方便,我们愿意和院感专家讨论交流,充分尊重院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前提是不触犯法律。{:1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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