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监督
我们院感人大多是在本省学习培训知识,但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在全国学习培训,有时候检查指导有不同意见,我们的基层院感人该怎么办呢?是否有同感?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但是,大家应该把握一个大原则,不同的人葱不同的角度对规范的理解就会有误,就会造成偏差。
只有多多沟通来解决问题咯~~ 是的卫生监督的人张着手里哪点权力,有点不懂装懂,我好拿规范出来讲话。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非常赞同!应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往往许多时候许多细节规范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各位专家可能各自有不同的理解,这给基层医务工作者带来一定的困惑。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老师说的很对,这种情况很常见,今年我省年会特意请了“卫生监督”及CDC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研讨了大家观点不同的问题。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5-9-22 07:23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确实,感觉卫监人员在进步,并能与院感人员有良好的沟通。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同感,他们的知识好像更新速度很慢,还停留在很久以前 是有不同见解的时候,但大伙都是为工作,私底下多沟通——还是能达成共识的;我们市从去年开始,每年度卫生大督查时,卫监的同志特谦虚,专门邀请院感人参与一起督导,这样大伙沟通的机会多了,许多问题私底就解决了{:1_17:} 同感,有时真的是很无奈的,是听还是不听呢?{:1_2:} 黑旋风 发表于 2015-9-22 06:30
以国家与地方规范为依据,个人感觉市级及以下“卫生监督”有时候是外行指导内行,有点“乱弹琴”。
非常赞同老师的观点。监督的人手上有执法权没办法呀,他们也不懂,只知道钱 斜风细雨 发表于 2015-9-22 07:23
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是最近好像感觉他们有点进步,好像还能听取我们的意见并与我们商酌。
在新规范出来,院感培训时还是可以看见卫监的身影,他们也在进步。 1、无论是谁来查、哪一级来查,都还是在中国,还是卫计委领导下的,都必须执行国家和卫计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条例规范。
2、角度不同,认识不同,看法则不同,要求亦不同。但标准是一样的,多沟通。多理解。
有些检查的初衷就不是为了医院的整体提高{:1_7:},或是流于形式 ,或是目的不纯。 卫监人员临床经验少,对院感的知识仅从书本和各种检查中获得,难免有不足之处,但是他们身上也有责任,而且这种责任不比临床院感人员少,卫监人员也在积极从各方面,包括向临床院感老师学习,来提高专业能力,目的是一样的,亲们请相信。 老朽 发表于 2015-9-22 08:50
1、无论是谁来查、哪一级来查,都还是在中国,还是卫计委领导下的,都必须执行国家和卫计委的法律法规、部 ...
强烈赞同,我们执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都是一样的,可能个别卫监人员理解有偏差,但是他们确实在进步,在学习。 我们也常常碰到这样的问题,版主老朽所言极是:角度不同,认识不同,看法则不同,要求亦不同。但标准是一样的,多沟通。多理解。 应该以国家的学习为准吧 作为卫生监督人,我必须要说几句,在院感监督方便,我们和院感人的目标是一致的。“法律的尊严在于执行”——我个人观点是院感监督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基础是必须的,但是在实际技术操作方便,我们愿意和院感专家讨论交流,充分尊重院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前提是不触犯法律。{:1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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