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 发表于 2015-9-16 18:51

关于血透室水处理间面积的要求,您不困惑么?

血透室水处理间是个重要的功能区域,其面积在多个规范中都有提到。但是翻阅这些规范,似乎有些不理解之处,甚至觉得有些矛盾。院感人爱较真,爱钻牛角尖。现在将其列在此处,各位分析一下,是同一个意思呢,还是两个意思呢?一、在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 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有关血液透析的相关章节中,是这样描述的:4.22.1.3 C2(4) 分区布局、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规定。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低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 1.5倍;二、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年版)》,第一篇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的第一章血液透析(滤过等)管理标准操作规程是这样描述的:(七)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 倍以上。 大家来读一读,尤其是语言文学成绩较好的坛友们,到底这之中有无矛盾之处?

二道桥的羊肉串 发表于 2015-9-16 19:35

个人拙见,好像,第一个解释好像要求比第二个低,第一个要求中不低于可以理解为等于或大于,而第二个以上则必须要大于才能满足要求。

tt2008 发表于 2015-9-16 21:32

两者是有区别啊,第一个的确是大于等于,第二个是必须大于

鱼儿飞 发表于 2015-9-16 22:13

同意二楼扬帆起航老师的意见,不过个人认为新建的话最好从严修建。

手榴弹 发表于 2015-9-17 14:58

"不低于"的意思是“≥”(大于等于),“以上”是“>”(大于)。不知过关没?{:1_9:}

米克 发表于 2015-9-17 22:18

这个关于占地面积的数值是没有经过讨论的,是十多年前我们某个工程师随意说的一个数。被专家拿来写进了SOP里面{:1_10:}真的是无语了。大家想一想如果一套水处理系统的安装面积是4平米那么就可以安装在一个6平米的房间里???

马车 发表于 2015-9-18 11:32

仅仅是大于号和不小于的区别么?还有没有其它问题?

马车 发表于 2015-9-18 11:34

米克 发表于 2015-9-17 22:18
这个关于占地面积的数值是没有经过讨论的,是十多年前我们某个工程师随意说的一个数。被专家拿来写进了SO ...

某个工程师随口一说,竟然成了规范?可怕啊太可怕了!可怕的不是规范的随意,而是您认识这个工程师!{:1_7:}

米克 发表于 2015-9-21 12:00

马车 发表于 2015-9-18 11:34
某个工程师随口一说,竟然成了规范?可怕啊太可怕了!可怕的不是规范的随意,而是您认识这个工程师!{: ...

一个透析单元占地面积3.2平米这个指标也是这样出来的,没有经过任何讨论。我始终不认可这个数字。本身就不应该有所谓的床单元占地面积这个概念!正确的应该是“床间距”和“通道宽度”不能小于多少。

克克米克 发表于 2015-9-26 08:57

这个数据要求可以忽略不计,没有任何理论依据,如果大家知道数据来源一定会笑掉大牙。
水处理间的面积尽可能宽敞一点,便于水处理系统的安放和日常的维护。
另外,水处理间要与配液间分开,水处理间在清洁区,配液间在污染区。

马车 发表于 2015-9-27 18:59

克克米克 发表于 2015-9-26 08:57
这个数据要求可以忽略不计,没有任何理论依据,如果大家知道数据来源一定会笑掉大牙。
水处理间的面积尽可 ...

配液间在污染区?不会吧?

克克米克 发表于 2015-10-2 12:36

透析浓缩液桶都是在污染区使用,还要拿到清洁区来吗?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15-10-20 10:01

米克 发表于 2015-9-17 22:18
这个关于占地面积的数值是没有经过讨论的,是十多年前我们某个工程师随意说的一个数。被专家拿来写进了SO ...

{:1_12:}

碧水蓝天123 发表于 2015-11-6 14:40

配液间不应在污染区。                        

^_^_YHq1g 发表于 2015-11-13 10:23

配夜间也应该是清洁区吧

anvi102 发表于 2015-12-2 11:11

其实你们太认真了,但是认真的地方不在重点,把重心放在最后一句话

(七)水处理间:1、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装置占地面积的1.5 倍以上。

看这里就行了。别搞那么多。{:1_14:}

笑看落花1971 发表于 2016-3-4 15:16

配液间在污染区?我也是很疑惑

yygr4071414 发表于 2018-6-27 09:17

配夜间应该是清洁区呀,SOP中明确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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