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卫计委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内容整理自: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对2004年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全文阅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04年,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近年来的监测显示,我国各感染性疾病的致病原组成与耐药性发生了变化。为此,我们成立了以钟南山院士为组长的修订工作组,根据细菌耐药变化趋势和相关学科发展情况,经深入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
二、主要内容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包括抗菌药物应用指征、预防用药原则、治疗方案的确定等。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包括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建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制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南、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对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注意事项进行分类阐述。
(四)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包括人体各器官、各部位细菌感染性疾病的病因、病理学分析、治疗原则和病原治疗的药物选择、疗程和用法用量等。 本帖最后由 草草 于 2015-8-29 09:47 编辑
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8-27
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各军兵种联(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我们组织对2004年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见附件,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现予以发布实施,请你们组织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同时废止。
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pdf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2015年7月24日
链接: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93/201508/c18e1014de6c45ed9f6f9d592b43db42.shtml
路过学习,感谢老师的分享。 已下载学习了,谢谢分享! 已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终于有新的指南出台了,太兴奋了!已下载收藏,慢慢学习吧,谢谢老师的分享! 已下载学习了,谢谢分享! 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娥分享!{:1_1:}{:1_1:}{:1_1:} 已下载学习,谢谢分享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定完善了有关管理法规制度、指标和技术规范,建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的监测体系,并加大监管力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国家卫生计生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结合医药技术发展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管理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要求各地、各医疗机构强化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的落实,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进行全流程监管。同时,鼓励地方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方式,提高法规要求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综合管理。要求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等技术规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相应绩效分配、奖惩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积极性、主动性。修订完善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比例及合理性、静脉输液抗菌药物占比、每床日静脉输液袋(瓶)数、应用抗菌药物前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以及处方点评比例等指标,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评价指标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三)切实作好处方点评工作。要求医疗机构组织各学科、各部门技术、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抗菌药物处方权授予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完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包括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微生物标本送检率和检测水平,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发挥药师队伍作用,加大科普宣教力度等。
(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监测。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完善监测方案,对抗菌药物应用和细菌耐药有关信息进行监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国家监测网络的相关监测。
(六)加大检查指导和公示力度。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情况,要在行业内进行公示;对工作不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结构,对其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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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下载学习!!1 临床抗菌药物原则新旧版对比
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执行了 11 年的 2004 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那么新旧版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哪里呢?下面这个表就帮你「秒懂」新旧版本对比。表. 新旧临床抗菌药物指导原则的区别
解读一:非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老版仅仅提出了预防用药的原则,而新版进一步明确了其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这样新版,更加明确预防用药需要针对性,譬如清洁手术通常是针对金葡菌等 G+ 菌选择预防用药,而不需要覆盖 G- 菌。
解读二:非手术预防用药指征
旧版仅提出了心衰、昏迷和休克等患者,「不宜常规使用」预防类抗菌药物。
而新版明确了这些患者「不应用」的预防类抗菌药物种类。即心衰、昏迷、休克的患者在排除合并感染的情况下,并不具有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并将不适应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所以说新版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方案提出了明确的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如艾滋病患者 CD4 细胞计数< 200/mm3 者,***受者预防肺孢菌病时推荐选用 SMZ/TMP 等等。
解读三: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旧版包括了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而新版则并不将其囊括其中。
可以说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并不是预防用药能够避免的,从某种程度上,这可理解为对医生的保护。
解读四:围手术期预防应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旧版仅提出了「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但未给出详细具体的推荐。
而新版在其基础上将手术类型全面细化,而且对于同一个外科系统手术类型进行更为详细的区分。
如脑外科手术进一步区分为是 Ⅰ 类切口(清洁,无植入物)和 Ⅱ 类切口(经鼻窦、鼻腔、口咽部手术),并推荐选用不同的预防方案:如 Ⅰ 类切口选择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而 Ⅱ 类切口尚可±甲硝唑。
解读五:抗菌药物经验用药治疗原则
新版根据新的临床指南等循证医学证据,更加细化初始经验治疗的用药选择。
如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推荐用药方案是来自于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最新的 2013 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
解读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
由于常见的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如鲍曼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 MRSA,多数循证医学指南和专家共识都推荐联合用药以确保疗效。
新版同时也将 2004 年版「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这一联合用药的指标删除。并加强了这方面的内容,并提出了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感染时,需抗生素联合用药。
感谢分享,下载好好学习!{:1_14:} 花了6个金币下载,打不开。 情系长安 发表于 2015-9-11 16:43
花了6个金币下载,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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