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雨逍遥 发表于 2009-4-5 19:48

内容详细实用,下载学习了,谢谢!

gjs661 发表于 2009-4-5 19:48

回复 #2 zhangfh 的帖子

星管,我理解此处的隔离并非指所有手足口病的隔离,而是特指“可疑重症”患儿,我认为隔离观察有两种可能:
1.确诊手足口病,与其他手足口病儿童同室。
2.排除手足口病,接触隔离。
对于不典型患儿,可能需要结合症状与病原学。
请大家讨论。

gjs661 发表于 2009-4-5 20:03

回复 #3 zhangfh 的帖子

我理解,此处应该是医务人员而非患者或家属。

柳荷 发表于 2009-4-5 20:24

可疑重症患儿应一人一室,单独隔离治疗。我的理解是:因为可疑重症患儿不一定是手足口病,又不排除手足口病,所以需要单独隔离治疗.隔离时间视患儿情况而定.

gjs661 发表于 2009-4-5 20:45

回复 #4 gyljh 的帖子

的确如此,武迎宏教授的讲座中特别提出可疑患者的隔离比诊断明确的更应该受到重视。

柳荷 发表于 2009-4-5 21:05

地方应加强宣传,患儿发病后基本上知道是手足口病,直接到儿科分诊点看病.这样可减少院内交叉感染的机会.

wangqi 发表于 2009-4-5 21:42

谢谢提供。我们这里只在门诊大厅设预检分诊,要求重点科室设预检分诊行不通。

桂花香 发表于 2009-4-5 22:19

回复 #1 gjs661 的帖子

“无人情况下可对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30min;用0.5%过氧乙酸溶液喷雾20ml/m³密闭30min;使用臭氧空气消毒器等进行消毒。”

空气中喷雾消毒不是已经被证实没有效果吗?
为什么我们还是抱住过去的做法不放?
如果没有人,通风的时间可以更长,效果也是肯定的。

绿茵场 发表于 2009-4-5 22:20

原帖由 gjs661 于 2009-4-4 23:04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手足口病医院感染发生,避免疫情扩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㈠在小儿科、皮肤科、口腔科、急诊科和普通门诊等设立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台 ...
能不能在患者挂号前设立预检分诊台,需要设这么多的预检处吗?:)

绿茵场 发表于 2009-4-5 22:25

原帖由 gjs661 于 2009-4-4 23:04 发表 http://bbs.sific.com.cn/images/common/back.gif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防止手足口病医院感染发生,避免疫情扩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㈢重症监护室应采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
ICU的空气消毒,应该不是强制执行吧。对于手足口病,仅是自然通风可以吗?:handshake

星火 发表于 2009-4-6 00:01

回复 #5 gjs661 的帖子

手足口病儿童排毒传染是多少时间呢?与隔离期有关吗??

altrmyy 发表于 2009-4-6 00:42

赞同,应该是医务人员,没有给病人“戴防护眼镜、手套”的必要。huanluorensheng老师对发文单位的称谓该"更新"了吧,人家早就不称“卫生防疫站”了,是CDC

控制感染 发表于 2009-4-6 10:08

回复 #1 gjs661 的帖子

武迎宏教授的讲座中特别提出可疑患者的隔离比诊断明确的更应该受到重视。是啊,工作中确实应重视的问题。真正做到标准预防!

gjs661 发表于 2009-4-6 10:42

回复 #6 zhangfh 的帖子

我所见到的资料中,多数认为发病一周内传染性最强,肠道排病毒达2~4周。
目前隔离期尚无明确规定。但从诊疗指南中普通患者可以居家治疗判断,并非所有患者都需严格隔离,广州的指南出院标准主要根据症状,也不是隔离到肠道不排病毒。
指南中需要留观者观察48小时无重症表现解除留观,主要筛查重症患者,而非以隔离为目的。

或许将来会有明确规定。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9-4-6 10:48 编辑 ]

gjs661 发表于 2009-4-13 21:35

山东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如无心、脑、肺等重要器官合并症,一般无生命危险。该病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无明显的地区性,一般4-7月是高发季节。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型别复杂、传染性强、隐性感染比例大、传播速度快、在短时间内极易造成较大范围的流行,疫情控制难度较大。为指导各地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工作规范,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诊断,为制定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加强科研攻关和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等。
二、工作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及分析、疫情预测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工作。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手足口病疫情网络直报、重症病例监测报告工作和病例标本的采集;协助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室建设,开设发热或发热疱疹门诊,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严防医源性感染。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和散发病例疫点处理工作;指导村和街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病家消毒及病例随访工作,协助县级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村卫生室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三、技术措施
㈠疫情报告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疫情报告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误报、缓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手足口病疫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当地各级各类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对瞒报、漏报、缓报手足口病疫情者,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各地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和《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要求,规范开展疫情、流行因素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全面收集并及时分析监测信息,重点分析病例的分布特点,时间、空间等聚集性病例分布特点,病例就诊医院变化情况,病例就诊间隔的变化情况,以及对部分不发热病例、重症病例等的发病趋势、病原型别等进行分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并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进行网络直报时,各直报单位要在手足口病系统备注栏中,对每个病例的治疗状态进行填写,既往病例可根据掌握的情况补填。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填报必须注明就诊在家治疗病例、门诊观察病例、住院治疗病例、转院病例、重症病例。对出院病例通过网络订正痊愈或好转等出院原因,对转院病例网络订正转至医院名称,对重症病例网络注明住院重症、未住院重症、转院重症(注明转诊医院名称)。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补充订正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类型。
发现手足口病报告重卡,保留唯一传染病报告卡的处理原则是:同一报告单位多次报告或不同报告单位共同报告同一病例的传染病报告卡片时,保留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其余卡片应作出删除标记;若保留卡片的诊断级别低于其它卡片的诊断级别,则依诊断级别最高的卡片信息(病例分类、诊断时间等)对初次报告时间最早的卡片信息进行订正”,且要在已删除卡备注栏中注明删除原因。
对实验室阳性结果要在收到检验结果当日由患者现住址县级疫情管理员在网络直报系统中进行订正。省实验室检验结果将在网络直报系统监测信息反馈专题分析栏目中予以公布,由各市督导落实。对于各市本级实验室检验结果牵涉到其它市的病例时,也要在监测信息反馈栏目中上传到省级,由省级协调处理。
针对同一市、跨县区间转院就治的,当患者在当前就诊医疗机构出现转为重症、死亡或排除手足口病诊断等进展变化情况时,由于当前医疗机构所报卡已被删除而无法进行进一步订正修改时,应由该医疗机构负责将该病例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以文字形式逐级上报至市级疾控机构,由市级疾控机构协调原报卡单位对报告卡进行订正修改。针对跨省、跨市转院就治的,由当前就诊医疗机构将上述情况逐级上报至由省疾控中心协调相关单位进行修改。
各医疗机构要实时地将确诊重症病例信息上网订正,并在传染病报告卡的备注栏中,注明确诊为重症病例的日期,解除重症的也要注明解除的日期。
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县级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填写个案调查表,原则上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100%,就诊较集中的医疗机构的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60%以上。在病例个案调查时,要详细了解一般情况、流行病学接触史、发病就诊过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结果、危险因素等情况;对临床表现、临床检验项目及重症病例合并症等内容的结果,要及时与有关医院联系,从病历中提取,及时补充订正。流调时应逐一问卷调查,表格填写要工整、仔细,不得有漏项、缺项。所有个案调查表等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EPI DATA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形式逐级上报至省疾控中心(crbfzs@vip.163.com)。
㈢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每市要采集典型住院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以了解当地手足口病病原型别;同时,特别注重对重症病例、手足口病非典型住院病例和死亡病例标本的采集工作,采用细胞培养和RT-PCR方法检测病原,并进行序列测定确定基因型。疫情高发市每市至少采集、检测30例住院病例的合格标本,其他市根据发病情况采集、检测。标本采集要齐全、合格,每例病例初次采样至少采集粪便、早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咽拭子或疱疹液成套标本;重症病例或重症不典型病例要增加脑脊液采集。死亡病例要采集病理标本。所有采样病例必须进行规范个案调查,送样时,病例的《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手足口病例标本送检登记表》及成套合格标本等一并送检。
要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手足口病病例标本与肠道病毒毒株保藏、运输和实验活动的监督管理,严防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开展实验室检测,要明确病原型别;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及救治等;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
实验室检测的具体要求参见《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
㈣疫情预警。疾控机构要及时对手足口病疫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预警。预警指标可以采用:
⒈手足口病报告疫情出现明显上升或以村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出现聚集性病例时;
⒉手足口病病例实验室检测发现EV71感染时;
⒊手足口病病例出现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时。
四、防控措施
㈠一般防控措施
⒈个人预防措施。儿童监护人要给孩子勤洗手,并教育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餐具及毛巾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⒉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当地发生本病流行时,要增加每日擦拭、消毒次数。每日对玩具、教具、生活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发现患儿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等措施。
⒊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本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专门消毒处理;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㈡散发病例控制
当出现散发病例时,要以村、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为单元开展发热及出疹病人监测工作,发现新发病例及时报告。农村1个自然村1周之内发生5例以上病例,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紧急处置工作。当诊断为轻型病例,不需要住院治疗时,要告诫儿童家属密切观察病儿状况,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做好家庭内消毒,特别是粪便消毒,注意卫生。在村和集体范围内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当出现重症病例时,要对病家及周围进行环境和室内消毒。
㈢聚集性病例调查与控制
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应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主要围绕采集聚集病例疫情采集相关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明确病原并进行分型鉴定。聚集性病例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市至少在5个县(市、区)开展5起聚集疫情调查,聚集病例标本采集和送检同上所述;聚集病例父母要采集粪便和咽拭子各1份;病例同村或同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的标本,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份、咽拭子1份。密切接触者和/或共同暴露人群的标本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及采样信息登记表》(《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中附件4),连同病例标本一起送检。收集临床资料,以了解不同型别肠道病毒的致病性、毒力、所致疾病临床类型等,出现重症病例时应对病例开展病例个人特征、营养状况、既往病史和临床特征变化趋势等进行调查和分析,以便能够制定早期重症病例筛查的主要指标。开展传播因素调查,阐明本次流行/暴发的传播方式及感染的危险因素等,以便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评价不同防控策略和措施的有效性。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应根据调查目的不同而进行专门设计。
⒉农村落实散发病例的各项控制措施的同时,根据调查发现的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在农村发生时要在村范围内的生活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对街道垃圾粪便等进行卫生清理和处理。
⒊发生在托幼机构时,要对托幼机构一般预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当一般预防控制措施落实不力,应建议教育部门采取临时停园2周。对健康儿童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当该托幼机构晨检和消毒及洗手等措施落实较好时,可以采取开辟专门场所,对发热或出疹儿童晨检制度,注意和健康儿童隔离。
⒋当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相关信息报告标准时,县级疾控机构要按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当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2年同流行周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可以定为重大;1周内在1个县(市)域内,发病水平超过前2年同流行周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可以定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在涉及区域内全面开展防控工作。构成相关信息报告时,在涉及的村或托幼机构及儿童家庭涉及的区域开展防控工作。
四、保障措施
㈠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成立由疾病控制、实验室检测、临床、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为行政决策提供建议,对防控效果进行评估。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定期组织开展基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失职、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㈡健全完善手足口病应急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对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进行认真分析和研判,深刻认识疫情发展的新特点,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做好充分准备,在疫情防控上争取主动。要主动和财政部门沟通,积极筹集资金,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所需要的后勤保障工作,重点要储备疫点处理所需要的消杀药品和器械,实验室设备和检验试剂等。要整合当地的卫生资源,建立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消杀、临床救治等专业处置队伍,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有备无患。
㈢强化人员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省7822个公共卫生监测点工作人员的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对重点地区和一线岗位的医疗卫生人员要进行强化培训,提高其早期发现、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水平。
㈣开展宣传教育和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各种通俗易懂的形式,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防、可治、可控,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当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农村、托幼机构和学校为重点的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普及到每个托幼机构、每个儿童家长,让卫生知识家喻户晓。要推广家庭整治经验,组织城市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人员,深入社区、村庄和家庭,现场宣传讲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为方便群众了解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都要公开手足口病防治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解答群众的询问。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媒体的合作,形成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同时,充分发挥12320、互联网、热线电话等媒介的重要作用,拓宽卫生行政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
㈤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改善全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力推广卫生厕所,推进农村改厕和沼气池建设,加强人畜粪便和无害化处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尤其要加强农村村庄、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公共卫生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手足口病的发生。

http://www.sdws.gov.cn/Dynamic/NewsView.aspx?ContentID=488f5a9f-1e7a-44d0-abd8-aaa582ee7ff8


星火 发表于 2009-4-13 22:27

疫情预警。疾控机构要及时对手足口病疫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预警。预警指标可以采用:
⒈手足口病报告疫情出现明显上升或以村或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出现聚集性病例时;
⒉手足口病病例实验室检测发现EV71感染时;
⒊手足口病病例出现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时。

疫情预警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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