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不要,因为超过设定时间,强度可能不稳定,所以还是按规定来吧。
我愿一直在累计时间,也监测强度,哪个先到按哪个执行。 同意热带雨林老师观点,紫外线灯管需要累积使用时间,但《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紫外线灯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使用时间应不超生产单位应提供实际使用寿命。 兰贵人 发表于 2015-8-8 09:27
紫外线灯管时间累计是日常监测的一种方式,是由使用科室来记录的,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是由院感科监测的, ...
支持老师的意见,应该二者结合起来看。 使用中紫外线灯管监测包括日常监测和强度监测,日常监测主要是时间累计,强度监测是半年一次。 C.6.2.3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 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我们医院是累计时间,每半年监测一次强度,实际灯管使用寿命超过1000h的很少,如超过1000h应缩短监测间隔时间。 我们医院有累减时间。 应该登记累计时间,紫外线灯管的强度是半年监测一次 规范说的是 应不低于1000小时,不是不超过1000小时,如果监测合格,是不是应该以厂家规定的最终使用寿命为准啊。 超过1000小时,如果监测合格,就可继续使用。 lyf绿色天使 发表于 2015-8-7 15:58
如果累计使用时间已够1000小时,强度仍在70uw/cm2以上,是否能继续使用?
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强度仍在70以上的可以继续使用,需增加监测次数。 使用中紫外线灯管监测包括日常监测和强度监测,记录时间累计,强度每季度监测一次。 如果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并且灯管强度达标,我们要求科室1-2个月监测强度 紫外线灯管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并且灯管强度达标,我们要求科室每1-2个月监测灯管强度 紫外线灯管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累计时间需要登记,一般紫外线灯管的使用寿命是1000小时 赞皇院感科 发表于 2015-8-8 08:16
我们医院紫外线灯管的使用累计时间不得超过1000小时,紫外线灯管的强度是半年监测一次
累计时间超过1000小时,但是监测强度大于70uw/cm2也是可以使用的 紫外线灯的关键是强度,强度监测是最好的。累计使用时间也是为了大致推算其是否到达使用寿命。即使超过使用寿命,如果强度达到要求,也是可以用的。 应该要有累计时间吧,而且我们医院每半年就要求监测一次紫外线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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