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区可否收治6个月以下婴儿
新生儿科可否收治6个月以下重症婴儿。新生儿病区有两间大病房,一间用于收治新生儿,另一间用于收治6个月以下重症婴儿,是否可行?从院感防控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本帖最后由 __香 于 2015-7-30 10:26 编辑目前我们考虑的问题主要为以下几点:
1、在同一个病区收治新生儿与6个月以下重症婴儿,因为公用同一入院通道、诊疗护理单元和空气洁净系统,存在隐形交叉感染可能。
2、新生儿科多为早产儿、新生儿黄疸和吸入性肺炎病人,需要相对保护性隔离和安静环境,6个月以下婴儿部分会翻身甚至会坐起,哭闹声也较大,较难管理,亦会影响新生儿休息。
3、增加新病号,人员流动量加大,感染风险增加。
同意楼上老师的分析,不应该收治6个月以下的婴儿。 新生儿科应收治出生28天内的患儿。 春草369 发表于 2015-7-30 10:53
同意楼上老师的分析,不应该收治6个月以下的婴儿。
赞同!不应该收治6个月以下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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