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yunjie0127 发表于 2015-7-27 17:03

洁净手术室十万级及30万级辅房采样布点及合格标准

洁净辅助用房并不存在手术区,是否也要区分局部区和周边区?是否也要分别放置不同数量的培养皿?我们医院就把辅房和其他普通病室一样做空气培养,小于30个平方放3个点,大于30个平方放5个点,这样对么

瑠璃 发表于 2015-7-27 17:33

1、辅房不分手术区和周边区。
2、布点数可按3~5个点,但应注意避开送风口位置。
3、判定标准遵循gb-50333。

枫叶红_D1BL1 发表于 2015-7-28 07:42

判定标准遵循gb-50333

没道理 发表于 2015-7-28 07:58

判定标准遵循GB-50333的表 13.3.11-2 测点位置表(含尘浓度测点数):
Ⅳ级洁净手术室及分散布置送风口的洁净室的测点数=√面积平方数(是平方根)

当用沉降法测定沉降菌浓度时,细菌浓度测点数应和被测区域含尘浓度测点数相同,同时应满足表13.3.18-2 规定的最少培养皿数的要求。
表13.3.18-2 沉降菌最小培养皿数
8级~8.5级 测点数是2

采样后的培养基条或培养皿,应置于37℃条件下培养24h,然后计数生长的菌落数。菌落数的平均值均四舍五入进位到小数点后1 位。 别忘了还要一个对照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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