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7-24
国卫办规划函〔2015〕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我委研究制定了《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现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自《规划纲要》印发之日起,对辖区内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填写此表,以传真或信件形式报我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司金玉军、庄宁
010-68792081、68792156、68792389(传真) 估计卫计委会吓一跳的吧,超过1500张床位的真是感觉太多啦!如何加强监管是后续值得深思的问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