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qiong 发表于 2015-6-15 20:33

医院不同委员会出现相同人员的困惑

各位老师:专家到我们医院检查,提意见,我院的委员会(有输血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感管理委员会.......)一个人不能同时在三个委员会中出现,请问老师这个意见有根据可查吗?谢谢指点

党菊霞 发表于 2015-6-15 21:35

那些委员会都基本是医院的中层领导承担,对于大医院来说,或许可以做到,但小一些的单位,那个不是身兼数职

娜姆 发表于 2015-6-15 21:38

医院评审标准里好像有。。。。我只是个映象{:1_10:}

热带雨林2010 发表于 2015-6-15 22:30

不记得有这样的条款啊,比如我们从事院感管理的,药学、输血管理、质量管理等都与我们有关为什么不能同时兼任委员呢?再有很多委员会都要求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并且每个副院长都应在各委员会中啊。

香山朗月 发表于 2015-6-16 07:46

我们院感科的科长是院感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员{:1_1:}。

jialei1839 发表于 2015-6-16 08:05

啊 第一次听说这个,你看看你们院长在多少个委员会中出现。估计不止10个。

思融 发表于 2015-6-16 08:28

这个是哪里的规定?很多医院都做不到,我们医务、护理、院感科长均是输血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感管理委员会成员。

jcyyhlb 发表于 2015-6-16 09:15

有这样的规定吗?第一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吗,求解答。

shyygb8519652 发表于 2015-6-16 14:58

我们医院也是,10几个委员会中出现。

默默的尘埃 发表于 2015-6-16 15:02

没听说过!我们有很多管理涵盖的内容都是交叉的,比如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感管理委员会都需要院感的参与。像兼职病案的,还有病案管理委员会。所以,肯定是身兼数委员。

2921413953 发表于 2015-6-16 15:46

那些委员会都基本是医院的中层领导承担,对于大医院来说,可以做到,但小一些的单位,哪个不是身兼数职

月影兔悦 发表于 2015-6-16 15:54

党菊霞 发表于 2015-6-15 21:35
那些委员会都基本是医院的中层领导承担,对于大医院来说,或许可以做到,但小一些的单位,那个不是身兼数职

我们医院有22个委员会,基本上都是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担任,怎能不重复呢。

wxh715020 发表于 2015-6-16 17:01

一级甲等医院的也要有院感委员会吗?求老师们的指点

沧海一_cGXLH 发表于 2015-6-16 18:00

等级复审里面确实有这样的规定,医务科主任担任的委员更多,所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他就不愿意担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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