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雨
发表于 2015-4-3 09:21
我也赞同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死板执行72-96h更换,既增加患者痛苦,又增加病人费用
落泪天使06
发表于 2015-4-3 09:31
儿科患者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留置时间。
施华
发表于 2015-4-3 09:35
应该遵循患者至上的原则,严密观察,做好宣教,减轻患者痛苦和经济负担。
国之风采
发表于 2015-4-3 09:48
我院护理部要求每3天更换,大部分患者3天留置针仍通畅无血栓,局部无炎症反应,拔出很可惜,尤其是血管条件不好的患者,增加患者痛苦和护士的工作量。
xpgk
发表于 2015-4-3 10:01
我也赞同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死板执行72-96h更换,既增加患者痛苦,又增加病人费用。
gexiangzi
发表于 2015-4-3 10:07
我也赞同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死板执行72-96h更换,既增加患者痛苦,又增加病人费用。
sdlyhdq
发表于 2015-4-3 10:22
收藏学习,谢谢老师的无私奉献!
杏子
发表于 2015-4-3 10:33
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宣教,共同努力!感控明天更美好!谢分享!
平定天下
发表于 2015-4-3 10:44
感谢老师的分享让我们学到了新知识谢谢啦{:1_1:}
yuhuandi
发表于 2015-4-3 10:47
学习了,谢谢老师们的精彩分享1
蓝方
发表于 2015-4-3 10:51
又长知识了,谢谢老师分享,我们也没有硬性规定,一周也是有的,只要还可以通畅滴液的
玉石
发表于 2015-4-3 10:52
医疗机构采用出现临床指征时(如滴速减慢或不滴,渗出,穿刺点周围发红、压痛,患者主诉穿刺部位出现明显不适等情况)更换留置针的政策,而非每72-96h更换一次。学习啦。
毓秀凌波
发表于 2015-4-3 10:59
学习啦!真能这样做倒是又省钱又省事,不过没有规范怕是不敢啊。
huaxiang
发表于 2015-4-3 11:57
同意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死板执行72-96h更换,但最好有最长时间限定。
梦幻的云
发表于 2015-4-3 14:38
我也赞同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死板执行72-96h更换,既增加患者痛苦,又增加病人费用。 我院有时也是这样。
老虎5188
发表于 2015-4-3 14:44
每次逛贴吧都会有收获
zhangman010
发表于 2015-4-3 15:05
涨知识了,对临床的检查或指导有循证医学依据就更有说服力。
溪流
发表于 2015-4-3 15:20
我们规定是3-5天,如发生红肿时随时拔出,最多不超过5天,确实有5天时仍能使用的。可是如果没有使用时间限制,科室会一直使用下去,直到堵塞或局部出现红肿才会拔出。不过,对超过一天未拔出,局部正常的我们也不给处罚。安全第一吧。
王旭玉
发表于 2015-4-3 15:23
又学到新知识了,谢谢老师分享
王小苗
发表于 2015-4-3 15:25
我觉得没有临床指征的时候没必要非要执行72-96h更换,既增加患者痛苦,又增加病人费用,如有问题随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