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血培养送检的相关提问(5楼已应助)
本帖最后由 乔-乔 于 2015-2-3 22:37 编辑想请问各位专家老师,感激不尽!
1、有没有关于血培养送检规范的相关文件?
2、一高热病人,送检血培养后,医生用药后,需要再复查一个血培养吗?
3、一病人送检血培养后医生选择抗菌素使用,一段时间后无效,再送血培养及药敏调整治疗方案,是可以的对吗?
1、没有见规范性文件
2、听专家授课采血指征:发热≥38°C或≤36°C、寒战、白细胞增多、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皮肤黏膜出血、昏迷休克、多器官衰竭、CRP/PCT升高等
3、可以再次采血,双管双套 用药前如果没有送检,经验用药;送检后如果效果不佳,可以再次采血~ 临床常见微生物标本采集方法
血培养份数和采血时间:
1、血培养应尽量在使用药物之前进行,在24h内采集2~3 份血标本(一次静脉采血注入到多个培养瓶中应视为单份血标本);
2、如有可能最好同时做厌氧菌培养。对间歇性寒战或发热的患者应在寒战或体温高峰到来之前0.5~1 h 采集血液,或于寒战或发热后1 h 进行。
3、怀疑为急性原发性菌血症,真菌菌血症,脑膜炎,骨髓炎,关节炎或肺炎者,应在不同部位采集2~3 份血标本。
4、不明原因发热,如稽留热,驰张热和波浪热,先采集2~3 份血标本,24~36 h 后估计体温升高之前再采集2 份以上。
5、怀疑菌血症或真菌血症时,如果血培养持续阴性,应与微生物实验室取得联系,通过改变血培养方法,以获得罕见的或苛养的微生物。
6、怀疑为细菌性心内膜炎者,在1~2 h 内采集3 份血标本,如果24 h后阴性,再采集3 份以上血标本。入院前两周内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连续三天,每天采集2 份。选用可中和或吸附抗菌药物的培养基。
一高热病人,送检血培养后,医生用药后,如果治疗有效果,则不必急于复查。
一病人送检血培养后医生选择抗菌素使用,一段时间后无效,再送血培养及药敏调整治疗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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