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当当 发表于 2015-1-22 11:36

产科如何区分预防性用药和治疗性用药?

院病原学送检统计是院感科在做,发现产科在充分试产后转剖宫产、胎膜早破>12小时,剖宫产后宫腔填纱条的情况下在预防性用药后,术后还会持续用药2天,请问这种情况还算预防性用药吗,病原学送检如何计算,如何取标本,本人是护理出身,请老师指教,谢谢!

尘埃69 发表于 2015-1-22 11:49

      剖腹产手术属于预防用药

520 发表于 2015-1-27 10:47

宫产基本是预防用药,但手术中如果发现明显临床表现,比如羊水恶臭,羊膜朽烂等!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医生都会取羊水标本培养的!对于这些情况我们是算治疗用药

hundun 发表于 2015-2-5 23:46

是预防用药。即使羊水有污染,是感染的高危因素,没有感染指症,不是治疗用药

五月的石榴 发表于 2015-2-7 11:07

宫产基本是预防用药。

心愿-如风 发表于 2015-2-9 08:53

宫产属预防用药,即使出现羊水恶臭、羊膜朽烂,说明有污染存在,没有明显感染指征,更有必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感染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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