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住院是医院感染吗?
例老年女患者,11月住院,食道中上段Ca伴淋巴转移,肺部感染。胸部CT:1.考虑食道中上段Ca,纵膈内可见多个肿大淋巴结;2.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3.双上肺纤维灶伴胸膜增厚。治疗后肺部感染控制,双上肺未闻及啰音。12月再次以“吞咽困难”入院,未用抗菌药物,入院后10多天后双下肺闻及细湿鸣,予以抗菌药物治疗。
问题来了:老师们,第二次住院是医院感染吗?
临床医生上报了个感表。
个人意见不是。
1月住院痰培养无致病菌生长。二次住院未做痰培养。
下列情况则不属于医院感染: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如果12月份入院时患者就有肺部感染,可不算院感,若12月份入院时没有,入院2天以后出现肺部感染,依然要算院感。此外关于慢性感染的急性发作,如果是慢支的急性发作可以不算,但是如果合并肺部感染时就应该要算了(PS:慢支急发和慢支合并肺炎虽然临床很少去区分的很清楚,除非是呼吸科。) 这次,我相信临床医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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