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追踪时间
各位老师:HBV、HCV、TPHA职业暴露后追踪时间如何确定?目前各家执行的追踪时间是怎样的?
胡必杰老师主编的SOP中HBV职业暴露追踪是3个月和6个月,但是GBZ/T 213-2008《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中HBV追踪是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HCV是4周、6周、4个月、6个月。
我们应该执行哪个标准?
目前我们单位HBV职业暴露后3个月检测HBsAg阴性,抗HBs阳性,6个月还需要再追踪吗?
我们职业暴露追踪是3个月和6个月。 各位老师是不是说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在我们追踪监测最长时间后没有阳性体征我们就不用管了?过了我们追踪监测的时间之后一年或二年医护人员再化验的有阳性体征的结果都于上次的暴露无关了?如果是阳性我们就不用负责了?是不是这样呢?求解! 那就是每种职业暴露的追踪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啊 我们医院是暴露当时,3个月和6个月复查,HIV不一样,是4周、8周、12周、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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