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培养送检方面的规范有什么,血液科有出血的都送吗?
血培养送检方面的规范有什么?以下来自哪个规范呢?患者出现以下一种或同时具备几种临床表现时可作为血培养的重要指征:①发热(≥38 ℃)或低温(≤36 ℃),以间歇驰张型多见,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感染可见双峰热;②寒战;③白细胞增多(>10.0×109/ L,特别是有“核左移”时);④粒细胞减少(<1.0 ×109/ L);⑤血小板减少;⑥皮肤、黏膜出血,常见于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的菌血症,伤寒病人第4~10天可出现玫瑰疹,
斑疹伤寒第4~6天可出现暗红色斑丘血疹;⑦昏迷;⑧多器官衰竭;⑨血压降低;⑩呼吸加快(呼吸率>20/分或CO2分压<32mmHg);以及肝脾肿大;关节疼痛;C反应蛋白、内毒素、降钙素原升高等。
对新生儿可疑菌血症,还应同时做尿液和脑脊液培养。
血液科有出血的都应该送吗?
我认为应该按照微生物监测规范执行,上面有明确的血培养送检指征;血液科的出血应该判断是否由感染引起呀,不能所有的出血都送。 出血不是指征,感染才是指征。 “血液科有出血”为什么要送血培养?您不是指征都知道吗?出血是送血培养的指征吗? “常规血培养采集规范”中是罗列了一些采血培养指征,但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临床上疑为菌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或其他血液感染的患者,并有下列一项或几项表现时应采血培养。
可不能断章取义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