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期望今后在出台标准、规范时加上附件予以说明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5-4-17 16:54 编辑例子:
过期的甲醛、过氧乙酸液体该怎么处置?
http://bbs.sific.com.cn/forum. ... 134723&fromuid=329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规定: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类似上述的帖子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大家遇到的不是少数,感到颇多,给工作带来不便,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文件收到的少,学习机会少,遇到类似问题,真是很无助。
期望今后在出台相关文件、标准、规范时,能够像大家写论文一样,正文中使用上标,文后以附件形式,列出具体文件名称、条款,以方便大家学习与使用,减少疑惑。
例如:
有(相)关法律:《......》第几章第几条第几款、《.......》第几章第几条第几款、《.......》第几章第几条第几款 [有几部就列出几部]。
相(有)关部门:xxx、xxx、xxx【有几个部门就列出几个部门】。
专门机构:具体列出机构名称。
个人管窥之见,欢迎大家讨论。
非常支持老朽老师观点!!!一目了然。 赞同老朽老师的观点!加上附件予以说明,操作性就强了!就一个“专门机构处置”,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样的机构才算“专门机构”? 版主说的太对了!!{:1_17:}框架式、粗线条的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太苍白无力! 本人也有同感,支持版主观点! {:1_14:} 说得太对了,向老师敬礼。工作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看一个文件有时候要找好多文件看才会真正明白。 支持版主观点,专门机构是指哪些机构,工作中收集的汞交给谁管? 同感,希望能听到我们的呼声,尽快加以完善。 非常赞同版主的观点!标准、规范细化有助于基层工作的开展、执行。 版主真是大智慧,说出了院感人们的心声,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同感,支持版主观点! 非常支持老朽!同感,每次查阅一个资料,都要浪费很多时间。 支持老朽老师的观点!说出了大伙的心里话,期望今后在出台相关文件、标准、规范时,能够像大家写论文一样,正文中使用上标,文后以附件形式,列出具体文件名称、条款,以方便大家学习与使用,减少疑惑。
坚决支持版主的建议,越明确越易执行。 老朽老师提的太好了,一味的让我们按规范执行,可真正做起来又不知具体要怎么执行了,框框太大了,还是具体一点我们操作起来更有依据。 老朽老师的话,说出了基层院感人员的心声,谢谢啦! 举双手支持! 非常同意老师的观点,什么叫“相关部门?”,不强制规定由哪个部门管理,哪个部门都互相推诿,我们搞具体工作的人真是很困惑和无奈,真不知该怎样办。 老师您说的太好了,我吗就经常遇到这样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