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石
发表于 2014-9-4 15:02
l路过学习了,感谢分享!
怡儿
发表于 2014-9-5 08:03
幸福小秘书 发表于 2014-9-4 11:30
刚刚在群里另一个老师上传的下载下来了
谢谢老师的分享,下载学习{:1_17:}
嘟嘟鱼
发表于 2014-9-5 11:30
学习了{:1_1:}{:1_1:}
胡杨
发表于 2014-9-5 12:38
本帖最后由 胡杨 于 2014-9-5 12:42 编辑
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确定治疗方案至少包括“品种、剂量、疗程”。药敏培养可以决定品种和疗程,血清学检查可以决定剂量和疗程。注意临床症候群与影像学检查同样可以确定剂量和疗程。理论上说病原学标本送检率,目的是评价在检测结果指导下的感染治疗病例的占比。药敏试验和血清学检查均可作为有价值评价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但单从“送检率”统计的角度考虑,“CRP、IL-6、ESR等血清学检查”指标做为辅助检测信息的统计可替代性,还是不计入为好。因为:只有药敏试验结果才对抗感染治疗方案的抗生素品种选择发挥作用,血清学检查和临床症候群与影像学检查,均能并仅对是否感染和严重程度提供判断依据。其可以决定抗感染治疗方案的开始与终止,以及使用剂量,但不能确定使用品种类别。故病原学标本送检率还是以“评价在药敏试验结果指导下的感染治疗病例的占比”更贴合实际。试想一下,仅以PCT结果确定的抗感染治疗方案,其可靠性到底有多大呢?另外熟悉临床的都了解,如果数次做PCT、CRP、IL-6检测的病例,科室都会做培养和药敏的。按病例统计“送检率”,血清学检查纳入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因此,本人个人观点:血清学检查不宜做为“送检率”的统计项目。
院感办--李罗罗
发表于 2014-9-5 13:17
老师,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无私分享,然后能否提供一下“国卫医质量便函 268号附件四《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指标》”具体内容,迫切想了解这方面更具体的内容
gcy19680428
发表于 2014-9-5 15:19
同意提高送检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检验前后临床医师能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彦彦
发表于 2014-9-5 16:35
我们医院也只是把细菌培养算在数,其它的都不计算在送检率内。
那颜
发表于 2014-9-5 18:23
这不是一个标准,这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不要如获至宝
那颜
发表于 2014-9-5 18:24
难道没有老师发现这个文件不是一个标准吗?
litong20086
发表于 2014-9-5 22:04
我们得认真学习“国卫医质量便函 268号附件四《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指标》”才好。
litong20086
发表于 2014-9-5 22:07
那颜 发表于 2014-9-5 18:24
难道没有老师发现这个文件不是一个标准吗?
没错,我看了,里面没有具体的标准。
gxsgong
发表于 2014-9-6 08:16
我院只是把细菌培养算在数,其它的都不计算在内。算得太多,工作越麻烦,也越乱。还都要手工去统计,数据好难收全
清风拂面
发表于 2014-9-6 09:40
非常赞成胡杨老师的意见
2622412986
发表于 2014-9-6 19:11
最新标准,实际工作很需要!
rhy099
发表于 2014-9-6 19:45
下载学习了,但统计有困难!
那颜
发表于 2014-9-6 22:38
litong20086 发表于 2014-9-5 22:07
没错,我看了,里面没有具体的标准。
除此之外,内容仅仅只能作为参考和讨论,在没有最终稿之前,建议不要大肆宣扬
hjqf
发表于 2014-9-7 09:42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对病原送检率的认识更清晰。
忘忧草
发表于 2014-9-7 10:52
内镜检查病人做的HP检查应该也算吧。
CSEYYGK
发表于 2014-9-8 08:46
谢谢老师的无私奉献!学习了。
细雨润竹
发表于 2014-9-9 09:47
dyy119 发表于 2014-9-2 16:45
确实加大了统计的难度,尤其是针对没有上院感系统的医院,这些数据都没有办法收集呢
尽可能吧,没必要非得100%哦;另外,要求送检的终极目的是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所以强化督导更关键,还有就是发挥临床监控人员的的作用,尤其监控医师们的一线监管更为有效{:1_17:}